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积极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立足于防、早、快、准、小,坚持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最短时间、最小代价实现最佳防控效果,坚决守住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底线,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在《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版)》(豫疫情防指〔2022〕15号)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立足于“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豫、进口货物及国际邮件入豫、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豫、高中低风险区流动入豫“四个口袋”,盯紧管住机场、铁路、公路、水路等路径,筑牢疫情输入屏障。
(一)做好来(返)豫人员管理。
来(返)豫人员实行报备制度,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报备,抵达后向社区(村)、单位报告行程。
1.入境人员。实行全方位、全链条、全要素闭环管理,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并在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郑州入境集中隔离满7天、目的地为省内的人员,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派专车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目的地为省外的,提前通报外省,闭环转运至火车站、高铁站、机场及长途客运站等,场站内工作人员将集中隔离期满人员引导至隔离席位。对第一入境点为省外其他口岸的人员,各地要多渠道提前获取来(返)豫人员信息,派专车在我省的火车站、高铁站、机场、长途客运站等地,将有关人员“点对点”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日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经风险评估,感染风险较高的采取核酸检测措施,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高中低风险区来(返)豫人员。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在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入豫后查验健康码,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
4.检测结果异常人员。对单管初筛阳性、抗原阳性人员,立即就地隔离并转运至指定场所进行管理,同步开展复核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如确诊,则根据病情运送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发现混管初筛阳性,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所有混检人员落实就地隔离措施,并安排人员上门采样复核,阴性人员解除隔离措施,确诊人员根据病情运送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二)做好入豫货物管控。
对进口货物入豫实施集中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集中开展预防性消毒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应用“豫冷链”“进快办”追溯系统,实施赋码追溯管理,实现对进口货物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进口货物,实施分级分区管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进口冷链食品。对海关直接入豫和未取得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总仓管理,实施总仓集中检测、集中消毒、集中存储、集中赋码,做好提前报备、入库核审、预防性消毒、抽样检测、出库赋码等工作。对省外已经取得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入豫进口冷链食品,在“豫冷链”系统报备赋码后可直接进入市场流通。各环节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车辆、冷库等信息据实录入“豫冷链”系统,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实现与省疫情防控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共享。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直接接触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管控,落实集中居住闭环管理,推广“X+7”工作模式,作业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进口水果。进口水果首营单位,要在进口水果到达前24小时,通过“进快办”报告进口水果名称、数量、进口国别(地区)、运载工具、停靠地点、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或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企业要做好经营场所日常消毒,落实专区贮存、专人管理。建立健全进口水果购销台账,全面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物流路径、货物流向、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水果信息全程可追溯。对直接接触进口水果人员,根据风险等级确定防护措施,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3.进口非冷链货物。首营生产经营者要根据进口非冷链货物来源国家(地区)疫情、物品类别和特征、运输方式和时长、装卸方式等,研判进口非冷链物品被污染的风险等级,分级分类采取预防性消毒或放行措施。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避免重复消毒和增加不必要作业环节。对全省进口非冷链货物生产经营单位坚持应备尽备、应报尽报,进口货物产品及相关信息入豫前通过“进快办”主动报备,首站赋码,确保全链条可追溯。从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人员,落实集中居住闭环管理,推广“X+7”工作模式,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从事进口货物相关工作的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4.国际邮件快件。对进口国际邮件快件实行“首站消毒责任制”,做好消毒工作记录,留存30天内消毒现场视频监控录像。国际国内业务严格分隔作业区域,内外不交叉,做到闭环管理。从事国际邮件快件一线作业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落实备案管理。国际邮件快件首站处理场所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人员,以及郑州市负责经转处理省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的从业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从业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5.国内邮件快件。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暂停列为中高风险区的社区(村)快件收寄业务;中高风险区邮政快递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邮件快件实施消毒并经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同意的基础上,做好投递服务。对实行封控管控措施的区域内邮件快件集散点等重点区域和环境,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对批量送达的邮件快件要划定专门区域集中消毒。邮件快件分拨中心实施分区作业,区域内人员固定岗位,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出入人员配合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及体温情况;加强货车司乘人员闭环管理,设置货车司乘人员专门隔离休息区域,避免与分拨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接触。
在本土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生活工作的营业投递场所的从业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负责经转处理市级及其他邮件快件的处理场所从业人员、郑州营业投递场所从业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6.环境消毒。在进口冷链食品流通、销售等环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后,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消毒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向阳性物品的来源地与同批次物品的流向地通报信息。分类做好入豫客运航空器、货运航空器、机场公共区域相关环境、交通工具和集中隔离点、高风险岗位人员封闭管理点、阳性病例发现场所等环境消毒工作,明确具体处理措施和流程。做好入境航班乘客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的消毒工作。加大集中隔离酒店环境物表消毒力度,严防隔离点感染。严格做好装卸入境货物保障车辆、客货运机组和入豫人员转运车辆等车辆作业后的消毒,严防转运途中发生感染。运用新型消毒技术,进一步提高消毒效果。
(三)筑牢基层防线。
各地要按照“区域合理、无缝衔接、便民利民、相对固定”的原则,科学合理建立完善社区(村)网格体系,划小疫情防控管理单元。要成立以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民警(辅警)、医务人员为主体的防控工作专班,每个网格设立网格长,配备基层民警、社区(乡村)医生,在城市社区小区网格内配备楼栋长和单元长。社区(村)党组织要以“五星”支部创建为抓手,以网格为最小作战单元,以党员干部为先锋,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督导、关爱工作,筑牢疫情防控“红色堡垒”。常态化状态下,社区(村)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是防范病毒传入、本地扩散,要紧盯流动人员、重点场所、聚集活动,全面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应急状态下,社区(村)党组织要成立以党员干部为骨干的卡点值守、排查管控、服务保障等专班,快速反应、紧急动员,全面落实疫情处置要求,打通人员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清洁消毒、社区服务等的最后一公里。各地要严格落实“三级包保”和“五包一”制度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村)党组织“双报到”制度,不断完善社区(村)党员联户、干部包片、支部会商机制,提升疫情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四)优化数字防线。
1.规范使用健康码。河南省健康码是以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和实时健康数据等为基础,通过手机移动应用端等渠道申报,并按照不同场景及一定的规则进行风险评估而形成的个人电子风险提示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服务人民身体健康,不允许在规则规定的情况以外应用,不允许在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场景使用,不允许超规则增加或删减健康码风险人员数据库。要按照“服务防疫、便利群众、科学精准、安全可靠”的原则,加强健康码规范管理和服务,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发挥防疫效能,保障安全运行。遵循“精准赋、便捷转、一盘棋”的思路,开展风险人员赋码管理。
健康码管理使用要求详见附件1《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第三版)》。
2.规范使用“电子卡口”。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遵循“货畅其流、人畅其行、疫断其路”的思路,按照“统筹协调、一体推进,防线前移、关口内置,数据支撑、即筛即清,三公(工)协同、部门联动”的原则,统一建设疫情防控“电子卡口”,统一搭建管理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与省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深度融合,通过比对来(返)豫人员核酸检测记录、健康码状态、报备记录、7天旅居史等信息,及时发现来(返)豫风险人员,通过区域协查系统推送至目的地,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机构立即进行核查,并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实对应管控措施,实现“全省一张网”,防止层层设置防疫检查点,真正做到保通保畅。发生疫情的地区,启动防外溢区域管控措施的,在国省干线公路、重要县乡公路出口方向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做好测温、验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工作,严防疫情外溢。
(五)强化联防联控。
健全完善机场、铁路、公路、水路、口岸、物流等6个联防联控机制,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成立专班、专人负责,实行实体化运行,把握重点环节,制定好常态化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梳理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厘清责任边界;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整体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立足于“早”,坚持关口内置,监测预警早发现早报告
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增强监测预警灵敏性,切实做到多点触发,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和聚集性疫情,及早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一)监测重点。
1.重点人员
(1)医疗机构就诊人员: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②不明原因肺炎病例;③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④新入院患者;⑤入院患者陪护人员。
(2)风险职业人员:①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②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③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④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⑤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⑥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⑦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⑧快递、外卖人员;⑨酒店服务人员;⑩装修装卸服务人员;⑪口岸管理服务人员;⑫交通运输服务人员;⑬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⑭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3)特殊机构场所人员:①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②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③精神专科医院人员;④监管场所人员;⑤生产车间人员;⑥建筑工地人员。
(4)社区管理重点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按照防控要求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的人员,①出院(舱)后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②入境人员;③区域协查人员;④涉疫场所暴露人员;⑤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5)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药店是指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零售主体。四类药品是指退烧、止咳、抗菌素、抗病毒药品。
2.重点机构:指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或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地)等。
3.重点场所:指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地铁)、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封闭游船、剧本杀、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
4.重点物品和环境
(1)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等场所;
(2)城市中有冷链食品批发销售的大型农贸(集贸)市场;
(3)口岸来自中高风险国家和低温运输环境的进口货物及其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和存放场所;
(4)大型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
(5)设有发热门诊的普通医疗机构;
(6)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
(7)医疗废弃物、涉疫垃圾和污水处置点。
5.重点时段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前后;寒暑假、“三夏”等人员流动较频繁的重要时段;大型会议、大型考试、大型庆典(会展)等聚集性活动举办前后等。
(二)监测办法。
1.核酸筛查。按照核酸检测“四个筛查”要求,针对重点人员按规定频次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针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中高风险区做好重点筛查;疫情发生后,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综合研判基础上,做好区域全员筛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常态化免费核酸检测工作。郑州市作为人口超千万的省会城市要优化“15分钟核酸采样圈”;其他省辖市、县(市)主城区科学合理设置便民采样点,按规定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农村地区重点加强返乡人员和外出人员管理,为其提供便利化核酸检测服务。各地要摸清辖区内重点人员底数,建立本地数据库,将风险职业人员数据同步至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并实时更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因时因势调整核酸检测频次。
2.场所码。场所码是实现到访人员登记,并关联查验到访人员健康状态的一种健康码延伸类型。健康码运营部门为所需场所生成专有二维码,标识该场所位置、名称等信息。场所码的布设要做到所有场所全覆盖、无死角,进入公共场所要扫码,做到“应设尽设、应扫尽扫”。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场所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管理领域的场所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场所码申领者要设立监督员,严格扫码查验;群众出入公共场所要自觉扫码。
场所码推广使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场所码推广使用办法》。
3.区域协查。强化信息分层分类,精准管控。坚持公安、公卫、通信、大数据等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将高中低风险区来(返)豫人员、各省推送的协查人员等风险人员信息推送至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属于突发协查任务的,1小时初次电话反馈,12小时完成正式反馈;密切接触者人员信息,8小时完成管理,24小时完成信息反馈;密接的密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协查,48小时完成反馈;高中低风险区的来(返)豫人员信息根据研判,分成紧急任务、急任务、一般任务等下发,开展协查管控,反馈时限分别参照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的时限要求。
4.报备核查。依托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利用好APP终端,不断优化升级来(返)豫人员信息报备系统,实现报备入口全省统一,建立全省报备人员数据库。不断完善县乡村报备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纳入,发挥行业专班职责,实现对报备人员应管尽管。汇聚来(返)豫人员信息,与行程、区域协查等信息进行比对,探索数据自动比对核查,社区(村)专管员对返回人员要当天排查到人、管控到位。倡导各地实施报备绿色出行、报备减免集中隔离费用,探索依托社会公共服务等手段提升报备率。
5.聚集性活动监测。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格管控各类聚集性活动。100人以下的聚集性活动,由主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100人以上的,活动承办方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500人以上的,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0人以上的,由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2000人以上的,由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报省指挥部备案;省委、省政府举办的聚集性活动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评估意见。放开主城区大型酒店宴请人数限制,由承办餐饮企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掌握宾客名单及健康状况。对于农村地区自行举办的丧宴、喜宴、寿宴等活动,严格控制人员规模,继续维持每餐不超过50人政策,提前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申领场所码,所有参加人员做到“应扫尽扫”,并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6.C班专业研判。增强各级指挥部C班研判力量,强化专业力量,发挥专家作用,每日汇总、整理、分析全国和我省的疫情形势,对风险的识别、研判、预警、响应、处置提出专业性意见,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和风险提示,第一时间发出预警。
(三)预警系统。
提高哨点监测灵敏性,及时做好风险识别、研判、预警、处置,真正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1.以区域协查信息系统为牵引,快查快管已知风险人员。汇集省级可收集的各类风险人员信息,通过前端数据治理、风险研判,对风险人员进行查重、筛选后分类分级处理,做到快查快管。
2.以人员报备系统为牵引,比对甄别已知信息以外的外来风险人员。汇聚关联来(返)豫人员报备、购票、行程、“四类药品”购买、中高风险区、C班研判、核酸检测、场所码、区域协查等信息,经过比对甄别,对已知信息以外的外来风险人员及时管控。
3.以“常态化免费核酸检测+场所码”系统为牵引,发现筛查隐匿传播风险。汇聚常态化核酸检测结果,实现行程卡、健康码“卡码合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落实扫码要求,重点场所专人查验,及时发现风险人员,阻止其乘坐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
4.以“豫冷链”“进快办”系统为牵引,尽早发现进口货物的风险。对从海关直接进口或省外进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集中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应用“豫冷链”系统,实施赋码入库、扫码出库管理。通过口岸或者省外供货商购进进口非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进口货物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通过“进快办”系统填报货物名称、数量、进口国别(地区)、运载工具、停靠地点、是否持有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
5.以“四保”白名单企业(项目)运行调度系统为牵引,加强对白名单人员的风险识别和预警。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熔断机制,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及时提醒,确保“四保”企业始终闭环管理。
6.以初筛阳性半小时快报系统为牵引,快速响应、快速处置。省内所有核酸检测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其所检测的人员核酸检测阳性结果均需在检测完成后半小时内通过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核酸检测子系统上报,第一时间触发应急处置机制。
承担哨点职能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切实压实责任,对哨点失灵造成聚集性疫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进行惩戒;对认真落实“四方责任”,充分发挥哨点作用的,给予表彰奖励。详见附件3《河南省疫情防控哨点奖惩办法》。
三、立足于“快”,坚持动态清零,应急处置以快制快
疫情发生后,立即激活指挥体系,迅速完成常态和应急机制转换,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第一时间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一)完善“三项机制”。
1.触发。接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结果报告后,迅速推送至指挥部有关成员、应急指导组组长,立即做出响应。
2.应急响应。接到报告后,省市县三级领导力量、各工作专班2小时内转入应急状态,迅速开展流调溯源、“三区”划定、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社区防控、医疗救治等全要素、全流程应急处置工作。社会面按响应级别立即进行管控。
3.扁平化指挥。出现病例后,迅速成立省市县三级联合指挥部,省辖市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省应急指导组分片包干嵌入指导。建立现场应急调度中心,以市为主统筹各项工作。发生疫情的省辖市、省应急指导组均要对处置工作进行复盘总结,疫情处置结束后分别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总结报告。
(二)明确相关标准。
1.传染源控制标准
①确诊病例。确诊后应在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病例治愈出院后,应当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②疑似病例。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采集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复核,期间单人单间隔离,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
③无症状感染者。参照轻型病例进行管理,在方舱医院或定点医院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6天和第7天采集鼻咽拭子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如两次核酸检测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35(荧光定量PCR检测方法,界限值为40,下同),或检测阴性(荧光定量PCR检测方法,界限值低于35,下同),可解除在方舱医院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继续在方舱医院集中隔离至满足出舱标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做好病情监测,符合确诊病例诊断标准后,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应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④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既往感染者出院(舱)后,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阳性,如未出现任何症状体征且核酸检测Ct值≥35,不再进行管理和判定密切接触者;如核酸检测Ct值<35,结合病程、Ct值动态变化等快速评估其传播风险,如有传播风险按感染者管理,判定和管控与其共同居住、共同工作等接触频繁的密切接触者,无需判定密接的密接;如无传播风险,不再进行管理和判定密切接触者。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或CT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加重,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根据病情进行分类管理治疗。如核酸检测Ct值≥35,无需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控;如核酸检测Ct值<35,应判定和管控与其共同居住、共同工作等接触频繁的密切接触者,无需判定密接的密接。
2.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判定标准。
根据病例行动轨迹和流调信息,利用“三公(工)”协同多部门技术手段和大数据信息支撑,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快速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等风险人员。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密接的密接是指与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同住、同餐、同工作(学习)、同娱乐(如棋牌、卡拉OK)等接触频繁的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是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人员。优先判定和管理与病例接触频繁、持续时间长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对于人员较为密集复杂的病例活动场所(如餐厅、娱乐场所、超市等密闭空间场所),可适度扩大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
3.风险区域划定标准。
发生本土疫情后,各地根据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疫情传播风险大小,分析研判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域,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动态更新风险等级及管控措施,适时进行区域管控。高风险区是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村)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中风险区是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低风险区是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疫情发生后,联合指挥部可依据疫情发展趋势,以高中低风险区为基础,划定防外溢封控、管控、防范区。
(三)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南》,按指南执行。
四、立足于“准”,坚持常态常备、科学精准
科学配备各方力量,预置队伍常态化运转,始终保持应急状态,统筹全省政策,形成系统、配套、协调、集成的防控能力。
(一)常备四支队伍。
1.应急指导队伍。省级5支应急指导组由副厅级干部担任组长,分片包干,加强对各地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全要素、全流程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督促指导疫情发生地做好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区域协查、隔离管控、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流调队伍。省级5支共100人的应急流调专家队伍,由公安部门牵头,疾控、通信、大数据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别纳入5个省应急指导组统一管理。以省辖市流调专家为骨干,组建400人的跨区域支援流调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完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调查处置工作流程。分包地出现疫情后,逢阳即动,2小时内出动赶赴疫情现场,参与指导市、县流调工作。
3.应急核酸检测队伍。加强省级移动核酸检测队伍建设,人员分别由省疾控中心、省直医疗机构、省辖市及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组成,设备由省疾控中心50辆移动核酸检测车、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方舱实验室组成,每辆核酸检测车配备12~15名检测技术人员,方舱实验室每万管配备24~32名检测技术人员。各省辖市要确保本地移动核酸检测力量应急状态下正常运行,全省局部聚集性疫情发生时随时接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
4.专家智库队伍。不断完善专家智库队伍,提高研判能力,作为全省疫情防控智囊团,为全省疫情防控重大决策和重点地区疫情处置提供决策参考。
(二)科学调配五种能力。
1.核酸检测能力。各地要加强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储备移动核酸检测力量,完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管理,优化“预、采、送、检、报、核”各环节,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
①预:预先登记。通过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摸清实际管理人口底数,对人群进行预登记,按人员分布情况制定分时段核酸检测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应检尽检。
②采:规范采样。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科学设置充足数量的采样点。按每日6小时的采样时间计算,参照每2000~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600~8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每个采样台配备2个采样人员,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同时,备足采样应急小分队,保证重点人群上门单采数量。
③送:高效转运。按照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个小时后,将首批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后续样本每半小时至2小时收集转运一次,保证采集后3小时送达实验室,市域城区内转运车程控制在15分钟以内,估算转运所需的专用车辆、人员和转运箱数量,做好储备和调用。
④检:科学检测。在满足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和正常医疗保障核酸检测前提下,根据10合1混采、20合1混采检测技术,科学测算核酸检测能力。核酸检测力量要立足于当地,不过度依赖异地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检测质量控制,建立蹲点督导机制,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对各检测机构进行点对点蹲点督导,对实验室自接收样本到信息上报全程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和人员准入要求,制定实验室标准化流程,严防实验室污染和实验室内交叉感染。
⑤报:精准快报。样本到达实验室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6小时、其他人群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实验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上报,检测结果实时上传至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信息系统。
⑥核:追阳复核。成立混采追阳(含初筛阳性)专班,快速锁定目标,采样、消毒、公安人员和车辆、物资同时到位,构建高效的混管阳性单采单检体系,2小时内完成单管单采任务,6小时内完成混检阳性人员的单采复核。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抗原筛查+核酸诊断”方案,充分发挥抗原检测方便、快捷的优势,提高早发现能力。
2.流调溯源能力。
①流调队伍。人口规模800万以上的省辖市建立300支流调队伍,500~800万人口的建立200支,500万人口以下的建立150支。
②应急流调。建立“三公”协同机制,公安部门牵头,疾控、大数据、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参与。每支流调队伍明确一名公安人员为队长,3~4名专业人员为队员,登记造册,分为三个梯次,第一梯次常态备勤,第二梯次1天内集结完毕,第三梯次2天内集结完毕。
③专案溯源。建立由公安、疾控、大数据、通信、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组成溯源专班,运用大数据收集感染者活动轨迹,确定旅行史、接触史、暴露史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
3.隔离管控能力。
①隔离点建设。集中隔离点选址和改造由疾控、感染防控等专家论证,遵循影响面小、安全性高、与人口密集居住及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不得设置在医疗机构的原则,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由市级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合格后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淘汰不合格的隔离点。
②隔离房间储备。每个市县按照每万人60间的标准,改造储备隔离资源。每个隔离点隔离房间不得少于100间。
③专班建设。每个隔离点组建全要素工作专班,由1名领导干部担任点长,列出人员名单登记造册,下设健康观察组、感染防控组、环境消毒组、信息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人文关怀组等,制定任务清单、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后备勤,一旦工作需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隔离点的医务人员按照与观察对象2:50的比例配备,其中必须有1~2名感控专业人员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按医务人员数量的3~4倍进行配备。
④梯次启用。建立集中隔离点储备清单和梯次启用机制,确保疫情发生后能在1~2天启用40%的隔离房间,3~4天内启用30%的隔离房间,5~6天内启用30%的隔离房间。原则上集中隔离所需房间以本地为主,不跨区域调配隔离房间。
⑤大型集中隔离点建设。新建的大型集中隔离点应符合《大型隔离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平急两用机制,原则上郑州市要有1~2个,不低于5000间;南阳市、洛阳市、周口市要有1~2个,2000~3000间,其他省辖市不低于1000间。
⑥闭环管理。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闭环期间严禁外出,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所有观察对象在隔离期间不得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严防交叉感染。观察期满及时按规定按程序解除隔离。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由社区(村)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对观察对象登记造册并负责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范。
4.医疗救治能力。
①省级定点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郑州岐伯山医院作为常备定点医院,收治本土和境外输入病例。
②市级定点和后备医院。每个省辖市至少有1所符合要求的定点医院、1所后备定点医院,备足设备、物资,组建医务人员梯队,实行清单化管理。辖区内发生疫情后,定点医院要在6小时内具备收治条件,后备定点医院要在2天内具备收治条件,由当地实力最强的医院组建团队进驻,必要时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调派专家支援。
③亚(准)定点医院。每个省辖市至少有1所符合要求的亚(准)定点医院,可结合方舱医院综合选址、布局,按照清单备足必要的基本设备、物资,参照定点医院落实管理架构。辖区内发生大规模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后,迅速启用亚(准)定点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④方舱医院。各省辖市要结合辖区人口规模和相关基础设施情况,筹建符合“建设标准”规模的方舱医院,提前做好基础硬件改造工作,储备充足床位单元、医用物资、药品器械,辖区内发生较大规模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后,能快速投入使用,和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立对口关系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
5.免疫能力。
①疫苗接种。进一步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开展便捷化提前预约,全面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加强免疫接种和3~11岁儿童免疫接种,提高接种率,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②社会免疫。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大力宣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河南省居民健康文明公约》,树立良好的文明健康生活风尚。在村(居)委会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无疫小区”。坚持科学精准要求,高标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未发生疫情、符合解除标准的要及时动态调整相应防控措施,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配合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③中医药预防。依照《河南省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中医药预防工作方案》实施科学预防,将中医药干预纳入早预防内容,第一时间对集中隔离人员进行中医药预防干预,保障中药供应,做好用药指导。
④科研攻关。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课题研究,加强疫苗、快速检测试剂和药物研发等科技攻关,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保障作用。
五、立足于“小”,坚持压实责任、强化支撑
坚持抓早抓小抓基础,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防控效果,以最小影响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持续优化指挥体系。强化力量编成、流程再造,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做到指令清晰、运行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无缝对接、不留死角。省市县三级指挥部要实体化运行,全天候、全要素值班值守,始终保持激活状态。
(二)压实“四方责任”。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五包一”网格化管理,落实信息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各行业、各部门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加强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监管,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指南,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加大办公场所消毒力度,掌握所有人员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加强门禁管理和工作人员分级防护,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个人应主动配合相关机构的调查、检验、采样、隔离、治疗、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法律支撑。大力加强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增强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合法性、权威性,提升公众依法遵守和参与疫情防控的主动性、依从性,全面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公检法司的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依法惩处涉疫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奖惩机制,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疫情防控法律风险预判,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疫情防控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四)强化信息支撑。不断优化完善全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便捷高效、以人为本,以服务领导、便利群众、精准防控为目标,贯通各方面、各条线、各层级疫情数据信息,横向整合各部门疫情相关数据,纵向贯通国家信息平台、市县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能力。强化业务支撑能力,持续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豫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模块功能性和易用性。持续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数据汇聚应用,为决策提供综合数据支撑。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数据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强化数据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疫情数据篡改、泄露和滥用。
(五)强化宣传支撑。严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权威信息发布。发生疫情后,当地指挥部应于5小时内发布疫情、风险区域等相关信息,疫情信息应以网络直报数据为准。当地指挥部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建立每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机制。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要坚持快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原因、多讲措施,发布要慎重、措辞要严谨,对不实信息、和煽动性信息及时查删封堵,对于造谣、传谣等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要果断打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刊发新闻通稿、组织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讲好抗疫防疫故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疫情、社情、舆情“三情”联动机制,做好防疫政策、应急处置、常态化防控的正面舆论引导工作,实现舆情、社情、疫情良性互动,确保疫情期间不发生舆情炒作,社会面秩序良好。要积极开展互联网舆情监测工作,组织专人专班对监测到的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扩张性舆情,及时进行线下干预,确保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要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受理渠道,统一纳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规范投诉办理流程,加强接听人员业务培训,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增强政策的人性化和温情度。
(六)做实演练培训。完善应急预案,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复盘总结等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演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固化“常态实战练兵、应急响应处置、战后复盘总结”的全过程全链条疫情处置流程。突出实战实操,不搞形式、不搞表演,采取边指挥、边战评、边培训、边改进的方式扎实推进,把安全评估、分析研判、专业培训、集体研究贯穿始终,切实增强演练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战性。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制度,按照全省统一组织、分级分类的原则,依托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或其他线上平台进行全面教学培训,提升基层防控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培训,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指挥和处置能力。
(七)严格督导督查。由省委督查委牵头,统筹省疫情防控督查力量,坚持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结合、线上线下结合、全面自查和实地督查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结合,上下联动,严查“四方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持续查找问题,排查隐患,强弱项、堵漏洞、补短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督促限时整改,建立“列单、交单、办单、清单”四单制度,梳理问题线索、建立督查台账,完善督导检查闭环管理机制,更好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八)坚持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协同发力,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以“四保”企业(项目)为抓手,指导白名单企业(项目)按照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制定工作预案、完善防控设施、备足人力物资、优化生产流程,定期组织开展模拟演练和压力测试,确保平时能防、疫时有备。当辖区部分区域或全域处于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时,对“四保”企业(项目)员工及相应流通保障人员实施赋码保护,实现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动静相宜,为确保经济稳定运行在合理区间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