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在“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上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
周济表示,目前高校学术失范、学风不正现象仍然存在,有些方面还比较严重,主要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学风不正,不能严守学术规范,如学风浮躁、理论脱离实际、低水平重复,甚至粗制滥造、急功近利;另一个是学术不端,违背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如抄袭剽窃、伪造事实、篡改数据。必须及时制止这些现象,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
周济强调,各高校要定期自查自纠学风建设,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不得推诿和隐瞒。没有学风建设专门机构的高校,要尽快成立;已经建有专门的学风监督机构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还要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高校课程。
座谈会上,浙江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杨卫通报了“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的最新处理情况。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导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已于去年11月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吴理茂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大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浙大认为,虽然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但李连达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不严的责任。现其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
杨卫表示,论文造假事件揭示了学校在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管理方面的诸多不足,给浙江大学的声誉带来了严重影响。浙江大学已向所有研究生导师发出了“五不准”通告:即不准代通讯作者投稿,不准擅入通讯作者的期刊账户和电邮,不准设立公共投稿账户,不准代签版权转让页,不准泄露投稿联络信息。 (人民日报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赵婀娜)
转自:http://www.sinoss.net/webgate/CmdNewsDetail?newsId=8889(教育部人文社科网)
科技处
200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