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版)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宣传部 日期:2022-05-09 设置

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工作方案(2.0

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科学精准、动态清零”总方针,立足于防、早、快、准、小,坚持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划小单元、联防群控,以最短时间、最小代价实现最佳防控效果,坚决守住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底线,在《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豫疫情防指〔20225号)基础上,结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实体化运行以来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立足于“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卡口、数字“三道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豫、进口货物及国际邮件入豫、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豫、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豫“四个口袋”,筑牢疫情输入屏障。

(一)严格入豫人员管理。

所有入豫人员严格实行报备制度,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如实向社区(村)、单位报告个人行程。

1.第一入境点为郑州的入豫人员。实行全方位、全链条、全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7100%”检疫措施,落实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对郑州入境隔离满14天目的地为省内的人员,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派专车闭环转运至本地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目的地为省外的,提前向当地发告知函,闭环转运至火车站、高铁站,车站工作人员配合转运组人员将其闭环转运至所乘列车交给列车长,由列车长闭环引导至隔离席位。

2.第一入境点是省外其他口岸的入豫人员。各地要完善与其他口岸的信息推送机制,提前掌握返程信息,在我省的机场、车站、码头“点对点”交接,派专车闭环转运至本地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赋黄码管理,解除健康监测时进行“双采双检”,严防长潜伏期和复阳病人隐匿传播。

3.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入豫人员。实行红码管理,实施14天集中隔离,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4.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入豫人员。实行黄码管理,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57天开展核酸检测。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待健康监测结束后转为绿码。

5.低风险的地市入豫人员。入豫后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72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赋黄码,并在2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为绿码。

(二)做好入豫货物管控。

对进口货物入豫实施集中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集中开展预防性消毒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应用“豫冷链”“进快办”追溯系统,实施赋码追溯管理,实现对进口货物源头监管、全链条监管、全过程监管、全方位监管。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进口货物,实施不同的管制措施分级分区管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进口冷链物品。严格落实总仓管理,抓好提前报备、入库核审、预防性消毒、抽样检测、出库赋码,确保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在总仓集中检测、集中消毒、集中存储、集中赋码,做到“批批检”“件件消”、全流程可追溯。严格落实流调前置,建立冷链大数据监管平台,对冷链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实时定位,实现线上监控、提前预警。严格从业人员管控,全部纳入“豫冷链”系统管理,重点高风险岗位作业人员每两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实现与省疫情防控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共享。

2.进口非冷链食品。非冷链食品首营单位,要在进口非冷链食品到达前24小时,通过“进快办”报告进口非冷链食品名称、数量、进口国别(地区)、运载工具、停靠地点、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或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企业要做好经营场所日常消毒,落实专区专柜贮存、专人管理,对直接接触进口非冷链食品人员根据风险等级确定防护措施,降低交叉污染风险。要建立健全进口非冷链食品出购销台账,全面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物流路径、货物流向、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非冷链食品信息全程可溯。

3.进口高风险集装箱货物。首营生产经营者要落实“三清三不”制度,即货物来源要清楚、货物运输方式要清楚、卸货要求要清楚,来源不明不进货、未经核酸检测不卸货、核酸检测不合格的不上架销售。对全省进口非冷链货物生产经营单位坚持应备尽备、应报尽报,进口货物产品及相关信息入豫前通过“进快办”主动报备,首站赋码,确保全链条可追溯。从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人员,每两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从事进口货物相关的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国际邮件快件。对国际邮件快件一线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固定岗位、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要求,严格分隔作业区域,确保内外不交叉,坚决做到闭环管理。对进口国际邮件快件实行首站消毒责任制。在接收完成清关的邮件快件后,立即实行闭环管理,逐件进行外包装各面全覆盖消毒。对进口国际邮件快件设置投递前静置期。

5.国内邮件快件。对进出我省邮件快件全面消毒。邮件快件自动分拣线上设置消毒喷淋设施,实施自动消毒喷洒。按照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分区分级精准落实营业处理场所、内部办公场所、运输车辆、装备用具等通风消毒措施,并做好消毒记录。邮政快递企业对有关部门通报的可能涉疫的邮件快件及时进行追踪拦截并做好用户风险提示提醒。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定期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上下岗“两码一测”制度,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及时处置。

6.环境消毒。分类做好入豫客运航空器、货运航空器、机场公共区域相关环境、交通工具和集中隔离点、高风险岗位人员封闭管理点、阳性病例发现场所等环境消毒工作,明确具体处理措施和流程。加大集中隔离酒店环境物表消毒力度,严防隔离点感染。严格做好装卸入境货物保障车辆、客货运机组和入豫人员转运车辆等车辆作业后的消毒,严防转运途中发生感染。要运用新型消毒技术,进一步提高消毒效果。

(三)筑牢基层防线。

1.全省一张网。发挥“人防+技防”优势,按照便民、便捷、高效原则,进一步完善河南省来(返)豫人员社区(村)报备系统,所有入豫人员均须通过手机在“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入口,提前进行个人信息报备,实现入豫人员登记入口全省统一。对入豫报备人员提供1次免费核酸检测。

2.上下全贯通。全省构建“一卡一机一专管员”的统一工作平台,形成专用通道,实现从社区(村)、街道(乡镇)、县(市、区)、市、省的全贯通。社区(村)一站式接收入豫人员信息,对“居住小区(村组)”核查管理全覆盖。街道(乡镇)落实报备系统主体责任,对社区(村)上报信息分类管理,对属于辖区的要明确专人落实,对属于县(市、区)的要及时上报。县(市、区)根据责任分工,及时将相关报备人员信息的转派至责任单位,实现对上报人员应管尽管,确保人员不失管漏管。省、市、县、乡按照辖区范围,通过数据汇总加工、比对分析,发现失管漏管人员,及时研判、决策和管控。

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纳入“一卡一机一专管员”工作平台,逐步向规模以下企业延伸,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陆续纳入。以行业为单位,进行数据汇总加工,与省平台比对分析,发现失管漏管人员,及时采取管理措施。

3.基层筑堡垒。社区(村)是疫情防控的最前线。常态化状态下,社区(村)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是防范病毒传入、本地扩散,要紧盯流动人员、重点场所、聚集活动,全面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应急状态下,社区(村)党组织要快速反应、紧急动员,全面落实疫情处置要求,打通协查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社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深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村)党组织“双报到”制度,全员开展报到,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履行建强网格体系、落细防控措施、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筑牢疫情防控“红色堤坝”。

(四)筑牢卡口防线。

1.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高速公路下口和具备通行条件的国省干线入豫通道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不得擅自阻断或者隔离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不得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农村公路交通。每个防疫检查点由1名领导干部任点长,由交通、公安、卫生健康等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列出人员名单,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培训,确保组织得当、措施落实、衔接顺畅。各防疫检查点设置临时隔离点、核酸检测点,配齐配足防疫物资,与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建立快速转介机制。

2.强化入豫货车管理。做好司乘人员来豫前、行程中、入豫口、目的地全流程闭环管理,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障物流畅通,确保企业正常生产、项目顺利推进、经济平稳增长。①提前报备。司乘人员提前24小时进行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可在入豫途中短信提醒报备或在防疫检查点补录报备。②沿途服务。高速公路开辟入豫货车专用服务区,国省干线公路合理规划设置临时停靠处,提供餐饮、加油、核酸检测、如厕等服务,餐饮采取“非接触”方式,加油实行“不下车”服务。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在有效期内不得要求重复检测。③快速查验。防疫检查点实行“一卡一机一查验员”,快速比对车辆上站信息、报备信息、司乘人员健康码和核酸检测信息、国内中高风险区域信息等,在确保发现风险人员的基础上,实现快速查验,提高通行效率。④分类闭环管理。防疫检查点查验时,对不符合国家通行规定的,赋黄码,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在48小时有效期内离豫的,随即解码。对到达我省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同时建立动态追踪机制。在豫停留超过核酸检测阴性48小时的,即赋黄码,在完成“三天两检”结果为阴性后自动解码。对中高风险重点地区入豫和省外赋红码的司乘人员,由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点对点”闭环引导至目的地,实行非接触式装卸,落实赋红码、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⑤压实收(发)货企业责任。设置入豫货车专用停车区域,督促司乘人员扫码入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对不在豫停留的司乘人员,装卸货后按照报备信息引导离豫;对短期不离豫且有固定场所的,督促进行社区报备,纳入社区管控;无固定场所的,由收发货企业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地点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

要畅通省内物流运输,对非跨省运输车辆,防疫检查点通过扫描车牌,识别行程后,不再查验,快速放行。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保障重要物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顺畅通行。

3.加强入豫客车和私家车管理。入豫客车和私家车司乘人员要加强健康管理。①社区提前报备。②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健康码绿码或入豫赋黄码、行程码绿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发放查验单,准予通行,24小时内省内不再重复查验。③加强末端管理,对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省外赋黄码人员,要将有关信息报目的地疫情防控机构,由客车站、酒店、单位、社区(村)督促其落实核酸检测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应急状态下,纳入“一卡一机一查验员”工作平台统一查验。④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外省赋红码人员,立即就地实施临时隔离,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机构规范处置。临时隔离点处置可疑患者后,要进行全面消毒。

(五)筑牢数字防线。

1.精准赋。省外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且有发生外溢风险时,对其入豫人员采取入豫即赋码。要以入豫报备为牵引,综合运用核酸阳性快报、流调、隔离管控等各类数据,把收集到所有入豫人员均纳入赋码对象。在常态化状态下,对所有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者、中高风险区域流入人员和重点城市流入人员开展赋码管理,结合场所码扫码记录,发现风险人员可及时追溯轨迹。疫情防控重点城市、省外局部疫情暴发状态或常态化防控状态均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C班分析研判确定。

2.便捷解。继续优化以核酸检测证明加行程码为标准的自动转码技术,打通省内核酸检测机构上传省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的通道,提高省内核酸检测机构上传结果的时效性。符合转码条件的,社区管理人员可在社区报备系统中进行人工转码。

3.一盘棋。坚持全省“一盘棋”理念,严禁自建藩篱、无差别赋码和层层加码。实行省级赋黄码,市级赋红码。建设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中心,为全省提供统一的健康码查询服务,对全省各市的健康码问题提供技术指导。

(六)强化三个专班职责。

1.交通专班。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全省道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作用,切实做到货畅其流、人畅其行、疫断其路,努力实现“民生要托底、货运要畅通、产业要循环”。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联防联控,建立调度会商、信息共享、风险研判、监督指导、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全省道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方案,每日调度全省重要交通路线、节点通行情况,定期会商研判疫情防控风险漏洞和全省道路通行形势,关注舆情形势,及时制止和纠正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研究完善路网疫情防控、指挥调度和通行保障方案。统筹协调道路交通管制和突发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督导协调应急专用通道通行保障措施落实、应急运输通行证发放的使用管理和防疫检查模式优化,督导协调各地各部门保通保畅措施落实。建立“12328”加三级调度机制,“12328”热线24小时受理司机反映问题,实行接诉即办,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

2.口岸专班。在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查指导、应急演练、奖惩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报告)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统筹负责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机场、铁路、海关、边检、商务、市场监管、邮政、属地政府等相关单位、企业,根据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扎牢进口货物入豫“口袋”。全面梳理细化进口货物,主要包含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食品、国际邮件、进口高风险集装箱货物及相关一线工作人员等疫情防控全流程、各环节工作,提升进口货物溯源管理水平,查漏补缺,划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做到闭环管理、严格流程、严防死守。

3.机场专班。机场属地市级工作专班要在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指导下,建立调度会商、信息共享、督查巡查、应急演练、奖惩等工作机制,组织好相关省市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机场区域疫情防控工作。涉及入境人员的机场、海关、边检、属地政府和集中隔离点工作专班、定点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各有关方面,按照各自的业务条块,把责任点压实,将风险点把住。全面梳理细化国际客运航班入境人员管控、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点内部管理、国际货运航班货物及人员管控、国内客运航班人员管控、国内货运航班货物及人员管控、高风险岗位人员封闭管理点管理、机场周边区域疫情防控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责任清单,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清晰划定责任边界,督促机场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

二、立足于“早”,坚持关口内置,监测预警早发现早报告

认真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增强监测预警灵敏性,切实做到多点触发。

(一)承担监测预警功能的哨点。

1.发热门诊: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所有儿童专科医院的独立区域规范设置的发热门诊。

2.基层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较大企事业单位内设医务室。

3.社区(村)、网格:指社区、行政村、网格化管理的小区。

4.酒店:主要为正常营业的社会酒店(星级,星级以下,含民宿和承担接待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招待所,不含正在承担隔离点职能的酒店)。

5.药店:指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零售主体。

6.冷链监管仓:指对从海关直接进口或省外进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集中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集中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并应用“豫冷链”系统,实施赋码入库、扫码出库管理,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源头监管、闭环监管、全程监管、全覆盖监管的场所。

7.口岸:指非冷链进口货物口岸,分为郑州航空口岸、郑州铁路口岸和邮政国际互换局。

8.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指医疗机构、学校、景区、公园、监狱、养老机构、托幼机构、教培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工厂、建筑工地、邮政快递营业网点、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洗浴中心、网吧、写字楼、办公场所、公共厕所及其他封闭(半封闭)人员集中场所。

9.27类重点人群:①新冠定点医院隔离病区高风险工作人员、从事新冠急救转运工作人员;②新冠定点医院非隔离病区工作人员;③非新冠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和从事核酸采样检验人员;④非新冠定点的医疗机构内除发热门诊、急诊外其他科室人员(含后勤、护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等)、精神专科医院工作人员;⑤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机构工作人员;⑥发热门诊患者;⑦普通门诊出现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⑧门急诊手术(含日间手术)患者、内镜类检查等风险操作患者;⑨住院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⑩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建筑工地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含向集中隔离点提供采样、检测、消毒等服务的人员),入境旅客及解除隔离后接驳转运(含“快捷通道”)工作人员;医废运输处理人员;国际机场相关从业人员(含地勤、保洁);国内旅客运输(飞机、火车、汽车)、公交、地铁、轻轨、出租车、网约车、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含大货车司机)等;海关、边检、移民、外事、市场监管的一线工作人员;海关、边检、移民、外事、市场监管的非一线工作人员;货物(冷链食品、冷链非食品、高风险非冷链货物)进辖区首轮接触工作人员,冷链集中监管仓库管理与保洁员;进口货物(含原料)、进口冷链运输流通销售接触人员;国际邮递驾乘、装卸、消毒人员;邮政、快递、外卖、物流相关工作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从事流调、消毒、采样、检测、社区疫情防控(含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志愿者等)等工作人员;监管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流浪救助站、殡葬服务机构、托育、托幼、学校等机构工作人员;A级景区、零售药店、农贸(集贸)市场、酒店、高速服务区等机构工作人员,商超、生产车间、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其他需要闭环管理的人群:如入境机组人员临时休息场所的服务人员、转运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的司机等;境外、省外返豫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酒店入住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10.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是指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洛阳北郊机场、南阳姜营机场、信阳明港机场;火车站是指我省范围内的所有铁路客运车站(含高铁车站和普速车站);长途客运站是指我省范围内的所有汽车长途客运车站。

11.省际道路出入口:包括省际高速、国道、省道及其它入豫道路口。

12.公共交通工具:指区域内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及其它交通工具。

13.医疗废弃物、涉疫垃圾和污水处置点:医疗废弃物是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定点救治医院和方舱医院)、疾控部门、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核酸采样点等场所医疗和检测活动产生的医源性废弃物;涉疫垃圾指在医学隔离观察点、封控管控区等地产生的有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各种生活垃圾;污水处置点指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医学隔离观察点等场所产生的医源性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置监测点。

14.聚集性活动:指会议、会展、文化活动、体育赛事、节会、考试、婚宴、喜宴、寿宴、丧宴、庙会、庆典、集市、聚众棋牌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15.区域协查:指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对密接、次密接、中高风险区域入豫者等各类风险人员进行信息推送、赋码、排查、追踪、管控、应急处置、信息反馈的过程。

16.电子围栏:指汇聚民航、铁路、来豫跨省长途汽车购票信息、省内各高速路口入豫的车辆信息、省外漫入等5类信息,提供入豫返豫报备登记功能,实现入豫返豫人员的精细化管理,省平台收集报备信息后向各地推送,对入豫返豫人员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将分析结果下发地市,同时根据省市两级疫情管控要求对有风险的入豫返豫人员采取健康码赋码等措施。

哨点职责、工作流程、四方责任、奖惩办法,按《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哨点工作指南》执行。

(二)监测系统。

1.报备核查。不断优化升级来(返)豫人员信息报备系统,依托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汇聚来(返)豫人员信息,与民航、火车购票、手机漫入、区域协查等信息进行比对,对异常人员自动进行信息抓取和风险预警,直接推送当地指挥部。同时,与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四类药品”购买、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等信息进行关联,形成来(返)豫人员详细信息库。社区(村)对返回人员要当天排查到人、管控到位。

2.“四个筛查”。①定期筛查。针对27类重点人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规定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要摸清辖区内27类重点人群中相对固定人群底数,建立本地数据库,同步至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并实时更新。疫情发生后,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结合本地实际,加密筛查频次。②重点筛查。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前7天每日1次核酸检测,第10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14天“双采双检”),解除隔离后第2、第7天各“双采双检”1次。次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含特殊情况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前3天每日1次核酸检测,第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第7天“双采双检”)。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前7天每日一检,第1014天分别检测1次,上门采样。管控区所有人员第1471014天每日检测1次,101混检,管控小区内采样。③区域全员筛查。各省辖市根据研判情况适时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消除隐匿传播的风险。郑州市城区每月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④定点自愿筛查。“应检尽检”之外的居民,根据个人需要自愿开展核酸检测。各地按照就近、便民、常态、科学的原则,在居民区(大型社区、城中村)、交通场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办公区域(工作园区、大型企业等)、大型商超(商场、超市、农批市场等)、大型户外场所(公园、体育场等)、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周边、大型建筑工地等场所合理配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居民核酸采样便利度。原则上城区每3万人设置一个便民采样点,以固定点为主、流动点为辅,减少人员聚集。各便民核酸采样点要公示服务时间,原则上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采样点提供24小时服务。

3.场所码。各类需要掌握人员到访情况的场所,包括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商贸、服务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娱乐休闲场所、交通场站等,实行扫码通行制度。省、市、县均要建立场所码信息数据中心,接入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及时比对有关信息,发出风险预警。

4.区域协查。强化信息分层分类,精准管控策略。坚持公安、公卫、通信、大数据等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对包括中高风险地区入豫返豫人员、各省推送的协查人员等风险人员信息进行赋码管理,并推送至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属于突发协查任务的,1小时初次电话反馈,12小时完成正式反馈;密接人员信息协查,6小时初次反馈,24小时完成管理情况、核酸结果等信息反馈;次密接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协查,12小时进行初次反馈,24小时完成完整反馈结果。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省的返豫人员信息根据研判结果,分成紧急任务、急任务、一般任务,分别参照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等,开展协查管控。

5.C班专业研判。增强C班研判力量,每日、每周分析研判全球、全国、我省疫情形势,对风险的识别、研判、预警、响应、处置提出专业性意见,第一时间提供决策建议。

6.重点行业(机构)监测。医疗机构、学校(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监所、工厂、建筑工地、物流企业等人群聚集性场所,实行闭环管理,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7.重要时段监测。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节后迅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筛查,严控流动性风险带来的隐匿传播。

8.聚集性活动监测。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有活动必须事先报批、事前做核酸检测原则,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格管控各类聚集性活动。对于经贸类活动,严格落实报批手续,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规模和形式服从质量和效果。对非经贸类活动,原则上不办少办,确需举办的,能线上不线下;线上线下结合的,线下小规模,线上不限制,实现小活动、大宣传、好效果。线下50人以内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报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人以上活动报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500人以上活动由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报省指挥部备案,省委、省政府举办的聚集性活动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评估意见。对于群众的婚丧嫁娶等活动,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强教育引导,倡导简办少办节约办,确需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立足于“快”,坚持动态清零,应急处置以快制快

争分夺秒跑在病毒扩散蔓延的前头,将疫情在一个潜伏期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坚决防止外溢。

(一)“三项机制”快速到位。

1.触发机制。核酸检测阳性结果要在检测完成后半小时内,由检测机构(含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省内所有检测机构)直接上报至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同步推送至指挥部有关成员、应急指导组组长,立即做出响应。

2.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阳性病例,省市县三级领导力量、各工作专班2小时内转入应急状态,迅速开展流调溯源、“三区”划定、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社区防控、医疗救治等全要素、全流程应急处置工作。社会面按响应级别立即进行管控。

3.扁平化指挥机制。出现病例后,迅速成立省市县三级联合指挥部,省辖市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省应急指导组分片包干嵌入指导。发生疫情的省辖市、省应急指导组均要对处置工作进行复盘总结,疫情处置结束后15日内分别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总结报告。

(二)及时“圈住”。

1.划定“三区”。疫情发生后5小时内,省应急指导组提出专业建议,县(市、区)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精准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并对外发布,严格限制人员流动,确保将传播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①封控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曾经活动,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接、次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的相关区域。

②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曾经活动,具有一定的传播风险且密接、次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的相关区域。

③防范区:县(市、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

2.快速流调。实行“一病例一专班”“一重点区域一专班”,发生疫情后流调队伍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个案核心信息调查,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公布阳性病例活动轨迹。建立由公安、疾控、大数据、通信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组成的溯源专班,实行“一案一专班”,运用大数据收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确定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

3.管控风险人员。疾控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研判,精准判定密接和次密接,全部进行集中隔离,8小时内隔离管控到位。对已漫出到外地的风险人员,4小时内向漫出地发送跨地区协查信息。

(三)确保“封死”。

1.同步转运。社会层面发现阳性感染者,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转运组织工作,协调转运所需的道路运输工具,做好转运线路规划,指导做好本辖区内需转运集中隔离人员的运输组织和衔接。负压救护车、大巴车同时到位,阳性感染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密接、次密接隔位就坐、做好防护,乘坐大巴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转运过程中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及车辆消毒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2.严格隔离。①集中隔离:合理选择集中隔离场所,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严格单人单间,限制人员进出,做好环境消毒、垃圾处理、工作人员闭环管理等工作。②居家隔离:由社区(村)具体实施,实行单人单间,不得外出活动,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村)工作人员。

3.严管“三区”。①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通过健康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加强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社区负责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②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③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客流。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调尚未排清风险前,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等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确定至少1家临床专科齐全、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综合性医院承担封控区、管控区基本医疗服务职责。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就医,由120救护车转运,诊疗结束后,由街道(乡镇)安排车辆接回,落实好专人专车、全程个人防护等闭环管理措施。做好孕产妇、血液透析、放化疗等重点人群就医保障。

(四)尽快“捞干”。

以社会面清零为“捞干”标准。

1.分类筛查。启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时,重点人群单采单检、先采先报,重点区域统筹规划,防止居民聚集采样。密接、次密接和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筛查按照本方案中“重点筛查”的有关要求进行,对尚未转运的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实行专人专管、上门采样。防范区人员筛查,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科学确定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就近就便设置采样点。

2.分清轮次。确保在一天内完成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当天报结果,以完整轮次的核酸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

3.确定频次。原则上,疫情发生后的前3天,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尽快摸清社会面潜在风险。疫情发生3天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确定后续的筛查范围和频次。若社会面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面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对重点区域每日一检,非重点区域视情况隔日一检或3日一检。

(五)全力“扑灭”。

1.抢抓黄金24小时。在初筛阳性复核的同时,同步启动流调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转运救治、社会面管控、信息发布等6个关键环节为核心的应急处置准备。

2.一周内社会面清零。社区传播风险阻断,新增病例均为隔离发现。

3.一个潜伏期内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社会面和隔离点均无新增阳性感染人员,同时确保本地疫情在本地解决,不溢出本地。

四、立足于“准”,坚持常态常备、科学精准

科学配备各方力量,预置队伍常态化运转,始终保持应急状态,统筹全省政策,形成系统、配套、协调、集成的防控能力。

(一)完善指挥体系。

1.指挥体系扁平化。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分管和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成立流调、隔离、管控、核酸检测、救治、专家指导、口岸、交通、市场保供和监管、群防群控、就医就诊保障、督导督查、舆论宣传、企业、教育、综合协调等16个工作专班,由省领导担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各工作专班与指挥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常态化条件下,各专班指定一名处级联络员,负责数据信息沟通联络;应急状态下,各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各派1名或数名处级干部与指挥部集中办公,确保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各市、县参照省级层面完善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架构,充实领导力量,主要负责同志领衔挂帅,相关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流程指南。

2.“一办五部”实体化。省市县三级指挥部下设“一办五部”,即指挥部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抽调精干力量脱岗集中办公,专人专岗专职,人员固定不交叉。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实行AB班运行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全天候全要素值班值守,坚持日碰头、周会商、月调度,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二)常备四支队伍。

1.应急指导队伍。省级组建5支应急指导组,由副厅级干部担任组长,分片包干,加强对各地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全要素、全流程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督促指导疫情发生地做好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区域协查、隔离管控、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流调队伍。省级建立5支共100人的应急流调专家队伍,由公安部门牵头,疾控、通信、大数据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别纳入5个省应急指导组统一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完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和次密接调查处置工作流程。分包地出现疫情后,逢阳即动,2小时内出动赶赴疫情现场,参与指导市、县流调工作。

3.应急核酸检测队伍。组建50支共1200人具备每日50万管力量的省级移动核酸检测队伍,人员分别由省疾控中心、省直医疗机构、省辖市及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组成,设备由省疾控中心40辆移动核酸检测车、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方舱实验室组成,每辆核酸检测车配备12-15名检测技术人员,方舱实验室每万管配备24-32名检测技术人员。各省辖市要确保本地移动核酸检测力量应急状态下正常运行,全省局部聚集性疫情发生时随时接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

4.专家智库队伍。遴选30名左右的公卫、医疗(含中医)、感染防控、环境消毒、疫苗接种、公安、工信、信息(大数据)、社区管理、市场监管、法律、心理等方面专家学者,组建省专家组,实行组长(首席专家)负责制,作为全省疫情防控智囊团,为全省疫情防控重大决策和重点地区疫情处置提供决策参考。

(三)提升五种能力。

1.核酸检测能力。各地要加强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储备移动核酸检测力量,完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管理,优化“预、采、送、检、报、核”各环节,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

①预:预先登记。通过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摸清实际管理人口底数,对人群进行预登记,按人员分布情况制定分时段核酸检测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应检尽检。

②采:规范采样。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科学设置充足数量的采样点。按每日6小时的采样时间计算,参照每2000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6008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每个采样台配备2个采样人员,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同时,备足采样应急小分队,保证重点人群上门单采数量。

③送:高效转运。按照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个小时后,将首批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后续样本每半小时至2小时收集转运一次,保证采集后3小时送达实验室,市域城区内转运车程控制在15分钟以内,估算转运所需的专用车辆、人员和转运箱数量,做好储备和调用。

④检:科学检测。在满足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和正常医疗保障核酸检测前提下,根据101混采、201混采检测技术,科学测算核酸检测能力。核酸检测力量要立足于当地,不过度依赖异地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检测质量控制,建立蹲点督导机制,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对各检测机构进行点对点蹲点督导,对实验室自接收样本到信息上报全程监管,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有效。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和人员准入要求,制定实验室标准化流程,严防实验室污染和实验室内交叉感染。

⑤报:精准快报。样本到达实验室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6小时、其他人群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实验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上报,检测结果实时上传至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信息系统。

⑥核:追阳复核。成立混采追阳(含初筛阳性)专班,快速锁定目标,采样、消毒、公安人员和车辆、物资同时到位,构建高效的混管阳性单采单检体系,2小时内完成单管单采任务,6小时内完成混检阳性人员的单采复核。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抗原筛查+核酸诊断”方案,充分发挥抗原检测方便、快捷的优势,提高早发现能力。

2.流调溯源能力。

①流调队伍。人口规模800万以上的省辖市建立300支流调队伍,500800万人口的建立200支,500万人口以下的建立150支。

②应急流调。建立“三公”协同机制,公安部门牵头,疾控、大数据、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参与。每支流调队伍明确一名公安人员为队长,3-4名专业人员为队员,登记造册,分为三个梯次,第一梯次常态备勤,第二梯次1天内集结完毕,第三梯次2天内集结完毕。

③专案溯源。建立由公安、疾控、大数据、通信、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组成溯源专班,运用大数据收集感染者活动轨迹,确定旅行史、接触史、暴露史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

3.隔离管控能力。

①隔离点建设。集中隔离点选址和改造由疾控、感染防控等专家论证,遵循影响面小、安全性高、与人口密集居住及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不得设置在医疗机构的原则,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由市级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合格后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淘汰不合格的隔离点。

②隔离房间储备。每个市县按照每万人40间的标准,改造储备隔离点、隔离房间,郑州市要酌情增加隔离房间数量。原则上每个隔离点隔离房间不少于100间。

③专班建设。每个隔离点组建全要素工作专班,由1名领导干部担任点长,列出人员名单登记造册,下设健康观察组、感染防控组、环境消毒组、信息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人文关怀组等,制定任务清单、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后备勤,一旦工作需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隔离点的医务人员按照与观察对象250的比例配备,其中必须有1-2名感控专业人员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按医务人员数量的3-4倍进行配备。

④梯次启用。建立集中隔离点储备清单和梯次启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24小时内能启用1/3的隔离房间、48小时内能启用2/3的隔离房间、72小时内能启用全部的隔离房间。疫情所在地市集中隔离房间使用率达到75%时,要迅速扩容,确保集中隔离房间满足需求。原则上集中隔离所需房间以本地为主,不跨区域调配隔离房间。

⑤建立平急两用机制。各省辖市统筹建设不少于1000间隔离房间的大型隔离点,配备必要的药品、车辆和智能化设施。探索与旅游房间资源相统筹的机制,没有疫情时用于经营,一旦发生疫情,24小时内启用。新建的大型集中隔离点应符合《大型隔离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要求。

⑥闭环管理。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闭环期间严禁外出,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所有观察对象在隔离期间不得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严防交叉感染。强化对隔离人员的中药干预。观察期满及时按规定按程序解除隔离。

居家隔离由社区(村)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对观察对象登记造册并负责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规范,有条件的可采用电子门禁等技术手段。

4.医疗救治能力。

①省级定点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航空港院区、郑州岐伯山医院作为常备定点医院,收治本土和境外输入病例。

②市级定点和备用医院。每个省辖市至少要有1所符合要求的定点医院、1所备用定点医院,备足设备、物资,组建医务人员梯队,实行清单化管理。辖区内发生疫情后,定点医院要在6个小时内具备收治条件,备用定点医院要在2天内具备收治条件,由当地实力最强的医院组建团队进驻,必要时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调派专家支援。

③方舱医院。郑州市、洛阳市建成4000-5000张床位的方舱医院,南阳市、周口市建成2000-3000张床位的方舱医院,其他省辖市要建设2000张左右床位的方舱医院,加强后备救治力量培训和应急物资、药品器械储备。

④中西医结合救治。病例实施分类收治,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和有重型高危因素的病例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重症、危重症病例应当尽早收入ICU治疗,有高危因素且有重症倾向的患者也宜收入ICU治疗。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加强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救治,严防无症状转确诊、轻症转重症,持续降低重症率、提高治愈率。

5.免疫能力。

①疫苗接种。进一步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开展便捷化提前预约,全面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加强免疫接种和3-11岁儿童免疫接种,提高接种率,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②社会免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化卫生城镇创建,加快健康城镇建设,高质量推进“无疫小区(社区、村)”建设,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强化疫情防控知识与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普及健康防疫知识,培养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③科研攻关。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课题研究,加强疫苗、快速检测试剂和药物研发等科技攻关,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保障作用。

(四)强化三项工作。

1.每季度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固化“常态实战练兵、应急响应处置、战后复盘总结”的全过程全链条疫情处置流程。省辖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黄金24小时实战演练,选定部分县区,由市委书记、市长指挥调度,省应急指导组嵌入指导,切实提升快速处置、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实战演练复盘推演,关注每个环节、每个点位,全要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突出实战实操,不搞形式、不搞表演,采取边指挥、边战评、边培训、边改进的方式扎实推进,把安全评估、分析研判、专业培训、集体研究贯穿始终,切实增强演练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战性。

2.多层次培训。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制度,按照全省统一组织、分级分类的原则,依托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或其他线上平台进行全面教学培训。对参与核酸检测的采样与检测人员、流调溯源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系统性、规范化培训,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感染防控专项培训,对上述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培训不合格不允许上岗。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培训,对重点行业、大企业、大单位、大机构的防疫负责人等开展一系列分场景、分类别、全覆盖、易掌握的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的实用培训,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指挥和处置能力。

3.常态化督查。由省委督查委牵头,统筹省疫情防控督查力量,坚持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结合、线上线下结合、全面自查和实地督查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结合,上下联动,严查“四方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持续查找问题,排查隐患,强弱项、堵漏洞、补短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督促限时整改,建立“列单、交单、办单、清单”四单制度,梳理问题线索、建立督查台账,完善督导检查闭环管理机制,更好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五)强化两个支撑。

1.信息支撑。不断优化完善全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便捷高效、以人为本,以服务领导、便利群众、精准防控为目标,贯通各方面、各条线、各层级疫情数据信息,横向整合各部门疫情相关数据,纵向贯通国家信息平台、市县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

①使用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系统。按照“预、采、送、检、报、核”六个环节,构建全省统一的全员核酸检测系统,支撑全流程快速全员核酸检测。

②完善以入豫报备系统为牵引的外防输入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入豫人员、货车司乘人员报备系统,工作专班上下一致,业务规则全省统一,以个人主动报备为主,社区、卡口核查补录为辅,通信大数据关联比对为补充的外防输入体系。

③优化全省统一的健康码管理系统。加快推进河南省健康码改版升级,优化界面展示内容,增加核酸检测预约、采样点地图查询、智能问答、政策通知发布等功能,一个入口触达疫情防控全部公众端应用,方便群众使用;提升大数据支撑能力,进一步压缩健康码省市同步、自动转码等计算时间,全量汇聚扫码记录、核酸预登记、核酸采样、疫苗接种等数据,根据业务需要构建规则库,从海量数据关联比对分析获取有用信息,通过河南省健康码对外提供统一服务。

④完善以阳性快报为牵引的应急处置系统。推动疫情防控全业务流程数据融合,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打通阳性上报、应急响应、流调溯源、风险人员管控、隔离能力调配、健康码赋码转码等全业务流程,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资源统筹调配提供支撑。

⑤建设重点人群定期筛查预警系统。分行业汇聚27类重点人员名单,根据业务规则,自动分析比对核酸筛查落实情况,对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通过短信通知、健康码弹窗提醒、赋黄码等手段,督促重点人群定期筛查。

⑥“四类药品”快速登记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四类药品”购买实名登记小程序,采集购药及用药人信息,通过短信通知、健康码弹窗提醒、赋黄码等手段,督促购药人及用药人进行核酸筛查。

⑦区域协查与社区报备APP终端统筹融合。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核查任务分发、转派、反馈、追溯体系,协查任务可以在各层级之间高效流转,减少数据重复下发、重复核查问题,减轻基层工作量。

2.法律支撑。大力加强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增强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合法性、权威性,提升公众依法遵守和参与疫情防控的主动性、依从性,全面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加强公检法司的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依法惩处拒不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或拒不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拒不接受或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不依法如实、及时上报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有关情况、信息,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扰乱市场或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疫情防控法律风险预判,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设区市要积极探索地方立法,推动将必要防控措施纳入依法管理范畴,建立疫情防控奖惩机制,为疫情防控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五、立足于“小”,坚持联防群控、压实责任

坚持抓早抓小抓基础,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防控效果,以最小影响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压实“四方责任”。

1.属地责任。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常态化情况下每月至少调度一次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领导每周调度,科学研判疫情形势,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发生疫情期间,实行每日调度。各地要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五包一”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建立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完善辖区内人员基础信息,及时掌握重点人员情况,落实信息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2.行业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防疫”,督促各行业、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纪检、教育、工信、公安、民政、司法、住建、交通、商务、文旅、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部门要成立专班,加强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监管,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全省“一盘棋”观念,密切配合,共享信息,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3.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指南,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加大办公场所消毒力度,掌握所有人员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加强门禁管理和工作人员分级防护,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4.个人责任。个人应当主动配合相关机构的调查、检验、采样、隔离、治疗、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流行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每个人都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促进个人和他人健康。

(二)划小管理单元。

1.建立网格体系。各市要结合基层实际,在社区(村)科学合理划分网格体系、划小疫情防控管理单元,原则上城市社区设立小区网格、农村行政村设立村组网格。在城市社区小区网格内配备楼栋长和单元长,推动基层治理力量向网格、楼栋、单元延伸。

2.配强工作力量。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每个社区(村)成立以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民警(辅警)、医务人员为主体的工作专班,每个网格设立网格长,配备基层民警、社区(乡村)医生。网格长一般由“两委”成员兼任,城市社区的每个楼栋、单元要按照组织推荐、居民推选或个人自荐的方式确定1名楼栋长、单元长。楼栋长、单元长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以及退转军人、在职党员、志愿者等有热情、有意愿、有能力的居民担任,并报社区党组织备案。

3.明确工作职责。社区(村)工作专班负责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工作。社区专班、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要结合实际,宣传防疫知识和防控政策,科学引导居民群众接种疫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重点场所定时清理消毒、对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做好快递邮件消毒。紧盯流动人员和重点人员,排查登记从事进口食品、冷链物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及外来(返乡)人员、短期居住人员、租户租客等流动人员情况。紧盯重点场所,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密闭场所落实防控措施。紧盯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减少跨区域流动,引导居民减少亲朋好友聚会。做好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监测、上门核酸检测采样、宣传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等关爱措施。

4.建立工作机制。社区(村)党组织要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碰头会,第一时间汇总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分析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对重要情况、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街道(乡镇)党委汇报。完善党员联户、干部包片机制,确保每户居(村)民都要至少1名党员负责,每个村民小组(小区)都有1名社区(村)干部分包,做到平时宣传防疫知识、查找风险隐患,应急状态下指导落实落细报备、报告、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协助提供相关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严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权威信息发布。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要坚持快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原因、多讲措施,发布要慎重、措辞要严谨,对不实信息、和煽动性信息及时查删封堵,对于造谣、传谣等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要果断打击。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刊发新闻通稿、组织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讲好抗疫防疫故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互联网舆情监测工作,组织专人专班对监测到的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扩张性舆情,及时进行线下干预,确保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对于互联网舆情中反映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增强政策的人性化和温情度。

(四)坚持统筹兼顾。

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疫情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安排领导力量,平衡好各方关系,各地党政主要领导都要亲自抓、具体抓疫情防控,同时也要保证有足够的力量抓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防汛抗灾,确保经济发展全年红,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努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实施工厂、建筑工地、物流企业等“白名单”管理,在发生疫情的地区,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工作人员闭环管理的前提下,确保工厂、工地不停工,物流配送正常运行,最大限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附件:应急处置关键环节工作流程

 

附件

 

应急处置关键环节工作流程

 

针对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固化优化我省探索形成的有效做法,聚焦应急启动、流调、协查、转运、隔离、检测、管控、保障等关键环节,突出实战化、专业化、实操化、流程化,形成《应急处置关键环节工作流程》。一旦出现疫情燃点,省市县三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立即响应,按照应急处置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到位,抢抓“黄金24小时”,以快制快,及时“圈住”,确保“封死”,尽快“捞干”,全力“扑灭”,努力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启动

一、触发

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市县两级应急状态立即触发。检测机构(含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省内所有核酸检测机构)要在检出阳性结果半小时内,上报至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豫正管”平台推送预警信息至相关人员。对不按规定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二、响应

省市县三级领导力量、各类工作专班2小时内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市级领导及工作专班3小时内赶到疫情发生地县级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尽快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流调溯源、“三区”划定、隔离管控、社区防控、医疗救治等全要素、全流程应急处置工作。社会面按疫情级别进行管控。

省应急指导组立即联系疫情发生地,了解具体情况,指导当地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组长和副组长立即前往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视频调度疫情发生地各项防控工作。阳性病例发生4小时内,举行首次省市县三级疫情防控工作会商。根据风险研判结果,省应急指导组视情况整建制或部分人员先期赶赴疫情地,省指挥部办公室分别向疫情地和省指导组致函。

三、指挥体系

立即组建省市县三级联合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指挥体系应在初筛阳性报告后4小时内全部到位。

(一)联合指挥部。

1.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市级先期嵌入县级开展工作,省级随后嵌入,实现三级指挥体系扁平化、一体化运转。

2.人员组成。原则上由省辖市党委书记或省辖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省辖市党委常委或政府分管领导、省应急指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任副指挥长。联合指挥部一般应参照省级模式设置管控、流调(含区域协查)、核酸检测、救治、专家指导、隔离、口岸、交通、市场保供和监管、群防群控、就医就诊保障、督导督查、舆论宣传、企业、教育、综合协调等16个专班。

(二)现场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1.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市级领导牵头,市县两级建立“三公”协同工作机制,必要时提级管理,由市级直接接管县级相应工作。省应急指导组的流调、社会管控专家直接编入指挥调度中心履行指导职责。省级公安、公卫、工信(通管)部门领导或专家根据需要参与指挥调度中心工作。

2.人员构成。原则上由省辖市公安局长任指挥调度中心主任,省公安厅前方流调溯源工作负责人、省应急指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疫情发生地县(区)公安局长任副主任。指挥调度中心至少设置综合协调、流调溯源(含区域协查)、分析研判、社会管控、病例信息收集报告等5个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配备联络员,总体掌握组内工作信息和业务信息,负责与其他工作组对接。省应急指导组指派1名人员嵌入病例信息收集报告工作组,每天早、中、晚定时向省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处置组报告病例信息。同时,联合指挥部各专班均应安排人员在现场应急指挥调度中心集中办公,承担沟通联络、任务派单、信息汇总、数据统计等职能。

 

流调

 

一、专班组成

原则上由分管公安的市领导牵头总负责,建立公安牵头,疾控、工信(通管)和大数据等部门参与的“三公”协同机制,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流转组、现场流调组、分析研判组、专题调查组和技术保障组等。

()公安部门。

1.接到阳性人员信息后,快速核查,精准定位,30分钟内完成初步活动轨迹排查,协同疾控完成核心信息和流调报告,根据需要核实完善详细轨迹等信息。

2.根据疾控部门判定的风险场所和风险时段,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排查密接、次密接、一般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3.利用公安大数据协助开展本地风险区域外溢人员、外地漫入风险人员的数据排查,配合做好区域协查人员落位管控工作。

()疾控部门。

1.接到阳性人员信息后,立即核查比对既往密接数据库,利用公安提供信息立即启动电话流调和现场流调。

2.研判并确定需采取技术手段加速排查的风险场所及风险时段,及时研判需采取防外溢措施的风险区域范围及风险时段。

3.确认各类风险人员判定结果和处置建议,将本地密接、次密接、一般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信息及时推送信息流转组,同时获取风险人员落位管控情况。

4.参与协查外地漫入的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

()工信(通管)、大数据等部门。

1.根据公安、疾控部门判定的风险区域和风险时段,利用通信大数据手段,分析风险区域漫出人员,利用一体化指挥平台,立即发送省内各地和省外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排查。

2.根据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提出的溯源需求,对相关人员的时空轨迹进行关联分析。

3.根据赋码规则和要求,对各类风险人员进行赋码、转码、解码,短信提醒等。

()其他部门。

教育、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民航、铁路等部门根据现场流调和疫情溯源需求,按职责分工提供相关工作支持。

二、个案调查实施流程

(一)启动调查。接到初筛阳性人员信息后,立即开展病例调查。公安和疾控抽调骨干力量,建立公安、疾控“2+2”混编流调小组,将调查的阳性人员轨迹信息进行相互印证和整合,确保活动轨迹信息准确、完整,30分钟内完成信息快报,持续开展深入流调。

(二)判定密接。针对个案流调、现场调查、视频监控、支付信息等多源信息,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力量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研判,精准判定密接和一般接触者,填报密接登记表。

(三)判定次密接。针对判定的密接开展调查,判定次密接。优先调查感染风险较高的密接者(对应病例发现晚、与病例接触频繁),将与其同住、同吃、同乘、同工作、同娱乐、同学习等长时间密切接触的人员判定为次密接。若密接的核酸检测阳性、发现次密接曾经接触过病例或确定一般接触者与病例有密切接触,评估后及时将次密接或一般接触者调整为密接,并对其开展调查,判定次密接。

(四)形成流调报告。流调小组实行“一案到底”负责制,持续跟踪调查病例和密接,动态更新报告内容,出现新增或排除密接、新增风险点位时要及时报信息流转组。安排专家组负责流调报告质量审核,统一规范报告编号和命名,每日至少两次集中更新上报。

(五)工作要求。接初筛阳性报告后,流调小组立即开展电话流调,公安部门在30分钟内提供阳性人员近14天内(或暴露时间后)的主要活动轨迹初步情况,2小时内开展现场流调,4小时内完成个案流调核心信息,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三、专题调查实施流程

(一)个案调查。由流调小组负责,重点是聚集性疫情首发病例、来源不明病例和新发病例,除常规调查内容外,要更关注其可能感染方式、活动范围、与既往病例有无时空交集等。

(二)环境调查。包括现场环境勘查、环境和物品采样等。现场查看病例的生活、活动环境,了解人员密集程度、病例行进路线,建筑空间布局和空调通风设计等。环境采样要点多面广,关注卫生间、电梯间、步梯扶手、门把手、交通工具等点位,判断环境和物品被污染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预估人群被感染的风险,同时为开展环境消毒和效果评价提供支撑。

(三)关键人物调查。对疫情关联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负责人,包括学校校长、班主任,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商超负责人,隔离点负责人,首诊医生和社区管理人员等,获取基础人员名单,了解日常核酸检测、外来人员登记,以及是否有聚集性活动等情况,用于判定可能感染来源和人群规模。

(四)实验室检测。包括核酸检测、血清学抗体检测和基因测序,联合使用有助于确定首发病例、厘清传播链条和判定病毒来源。核酸检测的范围可适当扩大,利于发现隐匿性传播;结合疫苗接种情况,早期血清抗体检测便于查找早期感染者、一过性排毒者;基因测序可以查找感染来源,相互间代际关系等。

(五)工作要求。专题调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安排专组、专人负责,拟定调查方案,每日提交工作进展,短期内完成调查任务。

四、分析研判工作流程

(一)实时更新数据库。实时收集阳性人员信息,建立病例分析数据库并动态实时更新,提供病例一览表。根据流调报告梳理传播链条,绘制传播关系图;疫情稳定后,重点关注新增病例发现方式、感染来源、传播风险等。

(二)每日疫情分析。根据疫情概况、三间分布、病例发现途径、病例发现及时性、活动范围及场所、接触人员数量、感染来源和病例间传播关系等,结合信息流转组提供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区域核酸筛查结果等,对疫情进展、态势、特征、风险等进行分析研判,梳理传播风险点和防控中存在问题,提出防控建议。

(三)适时风险研判。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由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进行风险研判,提出风险场所、风险区域(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划定与管控建议,包括风险区域调整、区域核酸筛查范围及频次等。

风险场所是病例活动轨迹中有传播风险或被感染风险的点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处,如出现医院、集中隔离点、学校、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建筑工地、餐馆、商超、浴池、麻将馆、理发店、KTV、网吧、小旅馆等,应立即分析研判,形成研判报告,提交指挥部。针对风险场所,应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摸排密接、次密人员;风险场所立即临时性封闭管理,进行疫点终末消毒,环境采样检测合格后,经专家研判方能解除封闭管理。

(四)工作要求。综合现场流调、临床信息、风险人员排查管控情况、区域核酸筛查结果、溯源进展等多源信息,及时开展疫情分析和风险研判。疫情常规分析至少每日一次。疫情处置前期,每日开展分析研判,形势稳定后,根据需要开展分析研判。

五、信息流转工作流程

(一)对接隔离转运。获取集中隔离点(含本地和外转)基础信息,包括隔离点名称、位置,负责人、联系方式、隔离房间数、已隔离人数、隔离点启用时间等。

2小时收集汇总现场流调组判定的密接、次密人员、一般接触人员信息,制作风险人员信息一览表,汇总、分类后流转至隔离转运专班。同时收集既往已隔离转运人员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进入隔离点日期、隔离点名称(含集中、居家)、房间号、接触史、属性(密接/次密/其他)、联系方式、是否为特殊人群等。未集中隔离的,要填写隔离方式及原因。

(二)对接核酸检测。至少每2小时收集汇总核酸检测组工作信息,收到混管阳性、初筛阳性信息后,立即通报流调溯源专班现场流调组,分派流调溯源任务,迅速启动快速流调。

全员核酸检测:收集辖区基本人口信息、基础检测能力和组织动员情况,掌握核酸检测预、采、送、检、报、核的工作进度和检测结果。

重点人群检测:实时收集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封控区、管控区等高风险人群的检测情况。

(三)对接社会管控。每2小时收集、汇总现场流调组判定的风险场所/区域,内容包括风险场所/区域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及时流转至社会管控组,同时从社会管控组收集、统计既往风险场所的封控、消毒情况。

(四)对接分析研判组。每2小时收集汇总现场流调组判定的密接、次密人员、一般接触人员信息,及时流转至指挥部内大数据局,根据标准进行赋码。每日将数据汇聚至风险研判专家组,供分析研判使用。

 

协查

 

一、专班组成

由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通信管理、大数据、市场监管、铁路等单位人员构成。协查专班嵌入流调专班合署办公,在现场应急指挥调度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查人员不在本辖区的协查任务。

二、协查任务

(一)核酸检测异常、混采阳性人员。对重点人员核酸筛查时,若出现核酸检测异常人员不在本辖区的紧急情况,区域协查组应立即拟协查函,将涉及省内外地市的核酸异常的协查函通过区域协查系统的“其他类型”上传至相应地市并电话告知;涉及省外的核酸异常的协查信息也要通过区域协查系统的“其他类型”上传至省防指区域协查组,由省防指推送外省。

(二)阳性人员在辖区外的活动轨迹信息。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范围较大,涉及本辖区及省内、外其他地市,区域协查人员应通过区域协查系统的“其他类型”将协查信息推送至相应地市,并电话告知,如涉及省外,需将信息通过区域协查系统的“其他类型”推送至省指挥部。

(三)密切接触者。排查出的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如在本辖区,可由本辖区的转运组直接将人员转运并集中隔离,如密切接触者不在本辖区,涉及省内地市,需区域协查人员将密切接触者的信息录入至区域协查系统的“本省流调需协查”,经市级审核通过后,推送至相应的省内地市;如果密切接触者涉及外省,区域协查人员在“本省流调需协查”录入信息后,经市级审核后,推送至国家疫情防控管理平台。

(四)次密接人员。排查出的阳性病例的次密接人员,处理方式参照密接人员。

(五)阳性人员或密接的同乘人员。疫情所在地协查人员根据流调结果,向国铁集团郑州局拟函,申请阳性人员或密接乘坐过同车厢人员的信息,并进行数据标准化治理,如身份证号、手机号。如信息不全,应请公安系统补全信息,如同车厢人员的当前所处位置不详的,应经流调或协查人员电话询问清晰后,以所处地为信息推送目的地,按密接、次密接的分类进行推送。

(六)重点区域流出人员。对于重点区域流出人员,疫情发生地防指可向省防指办应急处置组申请,由省防指办应急处置组评估确定后,利用省联防联控机制,快速获得一定时间以来流出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的人员信息。通过省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由省级统一下发核查。自主获得重点区域流出人员信息的市,可直接申请将数据发送省防指,有省级评估后,下派协查任务。

三、具体要求

(一)及时发出协查。获得待协查信息后,要及时向相关地市发送。核酸异常人员、混采阳性人员、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信息等协查任务,应在获得流调专班信息后1小时内发出;密接人员应在获得流调专班信息后2小时内发出;次密接人员需在获得流调专班信息后4小时内发出;重点区域流出人员信息申请,应在省防指应急指导组到达后2小时内提出。

(二)数据标准化。上传省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的数据格式需符合国家跨区域协查数据V4.2标准。如协查任务发起地未进行数据治理,填报不规范,造成协查任务传递失败,导致人员失管、疫情外溢的情况,责任由协查任务发起地承担。

(三)收集协查人员信息。疫情发生地要在协查任务发出后,通过省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电话、传真等渠道,依据地市到地市“点对点”跨地区协查信息流转机制,对发出的协查人员的隔离和核酸检测情况进行了解,落实信息闭环。

 

转运

 

一、专班组成

原则上由1名市领导总负责,抽调公安、交通、卫健等部门人员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组、转运组、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流调溯源专班、隔离专班等,征调车辆和人员,制定转运方案,开展技能培训。信息组负责被转运人员分配,主动对接隔离专班,综合考虑被转运人员属性(阳性感染者、密接、次密、一般接触者)、现住址、集中隔离点位置和承载量,确定转运分配方案并推送转运组、转运对象所在的社区或隔离点。转运组以车辆为单元组建转运小组,依据转运分配方案,结合转运车辆状态,确定转运路线,准备转运清单,做好防护实现安全转运,与社区或隔离点做好沟通和交接。保障组负责转运车辆维修、消毒和安全,备足防护、生活等物资,每日组织专班人员核酸检测。

二、转运类别

(一)阳性病例。用负压救护车转运,原则上应当1车转运1人,对于同一毒株的感染者,1车可转运多人。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每转运1车次后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转运工具消毒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附件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和附件8-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指南)。

(二)密接。转运时务必对照转运清单,核实人员信息,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根据风险高低合理安排转运。若密接人群有发热症状时,按照阳性病例标准转运。

转运车辆专车专用,配备通行证,驾驶室与车厢做好物理隔离,车内设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随车工作人员、司机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转运期间控制同车人员数量,隔位就坐,做好个人防护,严禁相互交流,注意开窗通风。转运后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同时对被转运对象携带物品进行消毒。

(三)次密接。参照密接转运要求。

(四)异地转运。当本地隔离储备资源不足时,提前24小时提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区域协同机制调度周边隔离房间。信息组提前24小时确定异地隔离人员信息,原则上高龄老人、婴幼儿、精神疾患者就地隔离。综合协调组对接异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具体要求

(一)备足车辆。根据疫情形势,调用120负压救护车、公交、校车和旅游大巴等车辆,24小时配齐转运车辆和人员。

(二)及时转运。对接流调溯源专班,不间断的接收隔离人员信息;阳性人员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密接人员12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三)准确交接。严格履行转运交接手续,交接单一式三联,社区、隔离点和转运组各1份,注明被转运人员和跟车人员名单,车牌号、联系方式和转运时间等信息,坚决杜绝漏失漏管。

(四)人文关怀。社区提前与被隔离人员做好沟通,告知隔离注意事项和物品准备,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五)严防感染。严禁阳性感染者与非阳性人员同车转运,转运期间严格个人防护,随车人员做好跟车指导,坚决杜绝交叉感染。

 

隔离

 

一、专班组成

隔离专班原则上由1名市领导总负责。集中隔离点实行点长负责制,点长由1名领导干部担任,驻点蹲守,落实闭环管理制度。隔离点下设健康观察组、感染防控组、环境消毒组、信息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人文关怀组等,各组职责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执行)。

二、隔离类别

(一)集中隔离。

应书面或口头告知隔离人员法律依据、期限、注意事项,以及隔离点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医学观察期限为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阳性物品、环境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对已实施居家隔离,但未满14天需要集中隔离的,如果居家隔离期间已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经管理人员认可的,隔离时间可接续计算。隔离人员进驻隔离点后,医务人员尽快(不超过24小时)核实隔离人员基本信息和健康相关情况,并形成台账,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隔离人员应单人单间居住,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相互接触、串门、交谈;错时取餐,取餐时佩戴好N95/KN95医用防护口罩,防止交叉感染。及时向隔离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的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检测时应采2份标本,由不同机构用不同试剂检测。隔离期满且无任何异常情况的隔离人员,应及时解除隔离。隔离点要将信息传递给所在社区,并提供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证明和最新核酸检测结果,告知隔离人员返家后应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异常症状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机构。

(二)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工作责任到人,每个居家隔离人员都要有1名社区(村)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居家隔离单人单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尽量避免使用空调,如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与家庭成员接触必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因就医确需外出,由社区安排专人专车,做好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三)特殊人群。

1.学生。隔离房间及走廊应避免出现尖锐、坚硬物体等,防止意外伤害;窗户应有限位措施,自然通风期间要叮嘱家长严格履行监护职责,防止因攀爬造成坠落事故;做好房间内的用电安全,隔离房间和卫生间内的消毒用品应妥善放置,尽量放置在小学生不易接触的地方,避免误用误食。隔离期间,家长和学生应错时用餐,一方用餐时另一方应佩戴好口罩、手套,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感染。准备充足的中小学课外读物,可在房间内设置“图书角”,供小学生学习阅读。尽可能安排教师每天开展网上学习辅导,组织小学生进行线上趣味体育活动或其他主题活动。

2.失能老人和半失能老人。原则上居家隔离,由社区(村)负责。单人单间,有专人陪护,社区(村)医生要做好陪护人员的防护技能培训,定期核酸检测,保障各类药物供应。

3.儿童。14周岁及以下儿童可以申请与监护人同住,原则上只能一人陪护,陪护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有条件的地方应为隔离点配备至少一名儿科医护人员,不能配备的应将儿科医护内容纳入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同住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错峰用餐,不间断消毒,尽量减少直接接触的频率。

4.孕妇。根据孕妇身体状况,确定是否需要集中隔离或安排陪护。入住集中隔离点的孕妇,可安排一名产科大夫对接服务,做好孕期健康管理和心理安抚,发现身体状况异常,及时转诊。隔离点要安排好孕妇的就医、营养、活动和心理等保障。

5.精神疾患人员。隔离前判定为精神病患者可采取居家隔离,单人单间,原则上只能一个陪护,同住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减少直接接触。隔离点发现的精神疾患人员经二、三线专家会诊,评估为精神病患者可住院治疗或暂时药物治疗。隔离人员拒绝住院的,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给予药物治疗,同时报告值班领导。如服药后症状改善,继续在隔离场所隔离治疗;如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经医生判断,必须住院治疗的,由公安部门协助强制转介至精神医疗机构。

三、具体要求

1.集中隔离点的设置要规范科学,由市县组织专家评估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作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避免小而散的隔离场所,每个隔离点原则上不低于100个隔离房间。

2.隔离点医务人员与隔离人员按照不低于250的比例配备,应包括从事感控或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其他工作人员数量可按照医务人员数量的3-4倍配备。100间隔离房间的隔离点以不少于15人的工作人员配置。

3.密接者安排在高楼层,次密接者在低楼层,8个小时内隔离管控到位,做到“应隔尽隔、应隔快隔”。

 

检测

 

一、专班组成

原则上由1名市领导牵头总负责,下设综合管理、数据统计、样本采集、样本转运、样本检测、信息化保障、阳性结果处置、物资保障、质量控制、医废处置等10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参照《河南省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导意见》(豫疫情防指办〔202287号)。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宣传动员。发布区域核酸检测通告,及时通过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醒,组织各村(社区)通过村民群、楼院群等广泛动员,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迅速建设采样点。采样点在24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各类物资2小时内全部运至点位,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方便群众采样、提高采样效率。

(三)快速集结队伍。各村(社区)组建的区域核酸检测专班工作人员包括点位负责人、信息采集员、志愿者、秩序维护员等人员1.5小时内准备就位,快速高效协助医务人员开展采样工作。

(四)做好采送检匹配。提前做好划片区域内采样送样的匹配及准备,在样本采集、转运环节,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的作用,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专人负责实时掌握进展,根据实验室的检测进度与节奏,分批次送样,动态调度,做到检测能力足量利用,提高检测效率。

(五)规范有序采样。做好核酸采样组织工作,采样点现场分为采样组、信息组、秩序组,各组要密切配合,组织受检人员分组、分批进入采样区。鼓励采样点通过采用座椅、金属网格线等物理手段,严格落实“2米线”间隔要求。要有序分批通知辖区居民前往采样点,减少人员在短时间内聚集,力争群众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

(六)快速安全转运。每个采样小组至少配备4个转运箱和适量备用转运箱。动态调配转运车辆,做到小批量多批次及时转运。优先转运封控区、管控区的样本,边远乡村、山区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转运时间及频次。可参考每次送样数量约为检测机构单日检测能力的10%,以便有序进行检测。

转运标本采用指定的专用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将车辆用于其他用途并做好核酸样本转运过程中的人员防护和物品消毒工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为转运车辆提供绿色通道,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样本转运至实验室。

(七)高质高效检测。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样本,禁止接收超出自身检测能力的样本数,避免造成样本堆积和检测结果超过规定时间。实验室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八)严格质量管理。组建核酸采样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操作、个人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工作,指导各采样点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加强已采集样本的保存管理,确保采样工作高质高效。建立实验室蹲点督导机制,组织本地临床检验专家对各检测机构进行点对点督导,对实验室自接收样本到信息上报全程监管,保障检测质量。

(九)及时准确上报。样本到达实验室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6小时、其他人群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实验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上报,提高效率。

(十)精准追阳复核。成立混采追阳(含初筛阳性)专班,快速锁定目标,采样、消毒、公安人员和车辆、物资同时到位,构建高效的混管阳性单采单检体系,2小时内完成单管单采任务,6小时内完成混检阳性人员的单采复核。

三、具体要求

(一)提前准备。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前的人员预登记、采样点规划、物资储备、信息化支撑等准备工作要充分,具体要求参照《河南省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导意见》(豫疫情防指办〔202287号)。

(二)信息化保障。全省使用统一的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实现核酸检测“预、采、送、检、报、核”信息的实时监测和汇总统计。做好信息系统维护,避免系统宕机,确保稳定性。

(三)物资保障。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等特殊天气的影响,做好遮阳、取暖、挡风、电力供应等工作。

(四)科学安排。采样人员原则上由属地配置,科学评估工作量,合理安排,避免过度劳累。避免出现夜间安排大规模采样的情况。

(五)快速精准。保证24小时内完成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当天采样、当天报结果,分清轮次,避免交叉重叠,以完整轮次的核酸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

 

管控

 

一、专班组成

原则上由1名市领导总负责,下设综合协调、社区管控、交通管控、综合保障、工作督导、技术指导等工作组。“三区”管控具体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等文件要求实施。

二、工作流程

(一)“三区”划定。

1.封控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可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接、次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

2.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的传播风险,且其密接、次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

3.防范区。县(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

(二)“三区”管理。

1.封控区管理。1)成立工作组织。在封控区所在社区(村)设立社区(村)防控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服务组、入户服务组、安全保卫组等,划小管理单元,实施网格化管理。综合协调组负责人员摸排协查、信息上传下达、宣传动员、协调物资转运、做好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及其他管理工作。医疗服务组负责配合核酸采样、开展健康监测、配合人员转运及开展健康指导和心理疏导支持等工作。入户服务组负责垃圾收集、物资配送到户、环境消毒及巡逻劝导等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交通管控、确保封控区内外人员不流动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2)人员管理。①严格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封控区与外界落实硬隔离措施,封控区内喇叭响起来、横幅挂起来,确保全体封控区居民知悉管理要求。同时以专人巡逻和无人机巡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户外流动、串门聊天等行为。

②封控区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排除感染新冠肺炎风险后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或居家隔离。封控区内如出现密接或次密接,立即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③防控办公室采取远程办公方式开展指挥调度、宣传动员等工作,禁止进入封控区。封控区内工作人员严格固定,封控期间不离开工作地点,确需离开的,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④医疗服务组、入户服务组工作人员入户前要按要求穿防护服;开展宣传、巡逻时,戴医用口罩即可,但不能出封控区。科学设置一脱区、二脱区,严格工作人员防护服穿脱。

⑤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外来人员、车辆(除救护车、隔离转运车及相关工作人员外)不准进入封控区。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3)医疗服务保障。①对封控区内隔离人员进行上门核酸采样。在实施封控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全员核酸筛查,之后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②对封控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及时告知入户服务组转运至医疗机构。③做好特殊人群(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的上门医疗服务。④开展心理疏导,组建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和心理疏导支持等工作。

4)生活保障。①垃圾收集。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除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外,其他垃圾均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分开存放、分开清运,医疗废弃物每两天至少清运1次。②物资供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联系采购、配送到户等工作。

2.管控区管理。

1)成立工作组织。在管控区所在社区(村)设立社区(村)防控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服务组、综合服务组、安全保卫组,划小管理单元,实施网格化管理。综合协调组负责人员摸排协查、信息上传下达、组织核酸检测、巡逻及其他综合协调工作。医疗服务组负责配合核酸采集、开展健康监测、配合人员转运及开展医疗救治等工作。综合服务组负责物资供应、垃圾收集、卫生消毒等工作。安全保障组负责交通卡点管控、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进行查验审核等工作。

2)人员管理。①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区内喇叭响起来、横幅挂起来,确保全体管控区居民知悉管理要求。组织人员全区巡逻,确保“人不出区、严谨聚集、规范防护”。

②管控区内出现核酸阳性者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者安排转运至隔离点;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味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规范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③专人负责交通卡点管控,确保管控区内外人员不流动。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防控办公室出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④管控区社区防控办公室应相对独立,与居民生活区保持一定间距。除医疗救治转运人员及车辆外,其余外来人员、车辆不准进入管控区。

3)医疗服务保障。①核酸采集。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整理汇总,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后根据指挥部要求开展检测。为特殊人群(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及未能集中隔离的高风险人群提供上门服务。

②健康监测。对居民开展体温、症状监测,了解购买、使用退热感冒抗病毒等药物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③医疗救治。对居民开展心理疏导、健康咨询,与医疗机构对接,提供应急就医服务,为特殊人群及未能集中隔离的高风险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

4)生活保障。①物资供应。设置便民服务点,预约错峰,有序采购,推动网上购物,无接触配送。特殊人群上门服务以保障其物资供应。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②垃圾收集。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做到“分类转运、分类处置”。核酸阳性者、密接、次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参照医疗废弃物处置。居民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务必分开存放,医疗废弃物每两天至少清运1次。

3.防范区管理。

1)人员管理。①全体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实行居家办公。严格人员流动,除疫情防控人员(单位出具证明或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件)、正常生产企业的员工(持企业证明)、外出就医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外出采购基本生活物资的人员(每户每2天限1人凭生活物资采购卡外出)外,一律不得外出流动;其中,居民家中有黄码、红码人员的不得外出,严格实行“谁放出、谁签字、谁负责”。

②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实施网格化管控,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置24小时疫情防控服务点,由物业和“五包一”队伍落实出入人员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温并查验出入凭证。

③外卖餐饮配送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配送人员疫情防控的管控力度,全面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实行配送人员卡码查验、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外卖餐饮配送企业尽量不接或少接封控区内订单,严格执行外卖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制度,严防疫情输入扩散。

④外地市人员暂缓进入或返回防范区,本地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必须离开防范区者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社区(单位)证明并查验“一卡一码”,督促其向目的地及时报备。

⑤严防社区内人员聚集,以人员巡察巡逻和无人机巡视等方式,劝阻制止人员聚集行为。

⑥暂停举办隔离聚集性活动,严禁各种聚餐聚会活动。

2)场所和交通管理。①各类学校和校外辅导机构(包括托幼机构)等暂停线下教学,推行线上教学、办公。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出校、不离校,校内少流动、少聚集。

②除定点超市、药店、农(集)贸市场等生活必须品销售场所外,其他非生活必需文体娱乐场所一律关闭。暂停饭店等餐饮场所堂食。允许营业的经营场所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扫场所码、一米线、规范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

③实行重点企业清单制,具备封闭运行条件的重点企业,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和员工健康监测、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要求,不具备条件的不允许开工。

④高速公路下站口、车站等交通枢纽等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点,严格查验外出和进入人员“一卡一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扫场所码和测温。对疫情严峻城市和卡码异常人员立即实施隔离和处置,无核酸检测报告人员立即现场核酸采样并点对点对接社区纳入管理。

⑤设置交通疫情执勤点,对过往行人、车辆逐一盘查车辆通行证及行人健康码。加强防范区内通行车辆管理,车辆凭通行证上路行驶,遏制不必要的车辆出行。发现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锁扣。

3)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科学确定防范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等。以上仅为检测原则,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密频次(一般采取“两天一检”)。开展核酸检测时,就近就便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加强现场组织管理,有序开展、避免聚集,并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三)发布区域静态指令。

根据疫情形势,充分分析研判后,可由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级或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宣布对本县(区)或本市辖区内部分区域或全域实施静态管理。

1.静态管理下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公交车停运、学生放假,教育部门启动线上教育、办公,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2.县域内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高速路口、国道、省道等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点,原则上只出不进,同时做好滞留货车司机等人员保障。

3.除大型超市、加油站、宾馆等生活必需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外,其余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对正常营业的场所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好行业责任和单位责任。

4.设置“绿码和红黄码医院”,绿码医院要畅通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简化急病患者门诊检查。红黄码医院收治“红码”、“黄码”病人,实行转运车“点对点”护送。

5.小区(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排查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登记造册纳入特殊管理,干部职工开展“双报到”,逐级下沉,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

6.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7.搭建服务热线、网站、邮箱、自媒体、问题线索收集平台等,对群众反映的有关生活、就医、困难救助、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回应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8.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涉疫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坚持从早从小打击涉疫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四方责任”落实和社会防疫意识提高。当涉疫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地疫情发生、规模扩大,或存在主观故意、屡教屡犯,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应给予严厉打击,涉及违纪违法的,应由有关机构严肃执纪执法。

(四)及时信息发布和宣传。

本土疫情发生后,疫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聚集性疫情发生地要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及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防控措施、医疗救治、保供稳价、科普知识等重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风险点监测研判,引导社会舆情。

开展宣传教育,要让喇叭响起来、横幅挂起来、标语贴起来,要求抬头可见、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微信传起来,引导正确舆论导向。执法严起来,打击一批负面典型。提醒密起来,推送防控政策和须知。部门动起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规范开展环境消毒。

1.严格开展终末消毒。消毒实施单位第一时间掌握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信息,根据流调结果确定消毒范围,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的《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指南》及时进行消毒。

2.有序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及防范区内人员流动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实时掌握密接、次密接等的活动轨迹,由专业人员及时开展消毒处置。

3.预防性消毒。管控区重点关注生活必须场所及仍开放重点场所,对已封闭重点场所开展一次预防性消毒。防范区重点关注仍开放重点场所。同时做好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的消毒工作。经专家研判有消毒需求的外环境,可实施预防性消毒。参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774-2021)开展现场消毒评价。

三、具体要求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社区(村)党组织要用好网格长、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等工作力量,要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在按规定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双报到”活动。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面投身防控志愿服务。

(二)加强社会管控能力建设。提前确定管控人员、管控区域、管控职责,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提升抽调干部、社区服务人员、村委干部、志愿者队伍管控装备水平,保障管控服务队伍人员安全和管控服务水平。

(三)提升应急消毒处置水平。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各村、镇、社区、办事处落实消毒措施,疾控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确保消毒工作运转畅通。消毒专业队伍及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应急状态下消毒及时到位。发挥疾控部门消毒方案制定、培训、指导及督导组督导职能,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消毒科学规范。 

 

保障

 

一、生活保障

成立由分管商务部门的市领导牵头,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政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社区配送和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一)市场保供。启动生活必需品日报,实行生活必需品供应异常零报告,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加强信息研判,为决策提供信息支撑。根据疫情形势可能对生活必需品市场造成的影响,积极组织货源,指导企业加大店内上货量和补货频次,确保供应稳定,不脱销、不断档。加强应急投放网络建设,优化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确保投放渠道畅通有效。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省内外受阻问题,确保生活必需品物流畅通。

(二)生活必需品配送。做好采买服务,通过建立社区(村)微信群等渠道,鼓励居民利用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方式进行物资采买;搞好精准保供,做好行动不便人员、孤寡老人等配送全覆盖;开通24小时生活物资保障服务热线,及时了解并保障群众需求。

(三)保障水电气暖。稳定电力供应。广开供煤渠道,落实省内外煤源,加强发电企业运力保障,确保电煤运输安全顺畅,稳定电煤库存量。

做好水电气暖抢修。水电气暖各供应保障单位建立保障应急机制,组建应急抢修专班,制定专项应急保障方案,将封控区、管控区作为重点,完善应急措施,及时响应用户诉求。做好车载人员体温检测,人员凭单位工作证和身份证,车辆凭有效通行证通行。

二、就医保障

成立由分管卫生健康部门的市领导牵头,卫生健康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负责保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提供正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一)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二)确保慢病患者诊疗不间断。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可适当延长处方用量;封控区慢病患者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送药上门;必要的检验检查,可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对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

(三)确保急诊及特殊患者有保障。全力满足封控区、管控区隔离观察人员和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风险人员的诊疗需求。对急危重症患者,不论有没有核酸证明,在医护人员做好防护的前提下,都要第一时间收治,不得推诿拒收;对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需要定期放疗、化疗的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孕产妇、新生儿等急需就医的,各地要设置定点医院,开通绿色通道,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手术和过渡病室,先救人,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提供持续诊疗服务。

三、生产保障

原则上由分管经济工作的市领导统筹,压实行业责任,成立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闭环管理不停工。

(一)落实闭环管理。严格进出管理,坚持24小时值守,所有人员非必要不进出。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查验“两码一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厂区内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外出”。非集中居住人员,严格落实“点对点”交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回家后、进入企业后做好手部消毒。

(二)定期健康监测。建立职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加强职工健康排查,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感染者接触史的,第一时间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机构规范处置。实行分区管理,减少员工聚集,落实错时错峰分散就餐。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确保满足日常需求。

(三)定期核酸检测。属地疫情发生时,加大核酸检测频次,依规定期进行检测。采用流动核酸检测车等方式,进入厂区集中采样,上门服务,不与属地全员核酸检测交叉。

(四)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凡工业企业进物进料进件,必须做好来源地、途经地、经手环节等来源信息登记,确保全程可追溯。入厂前,必须依据来源信息,仔细核查来物来件及运输过程的安全性。所有进厂物料和运输车辆严格消毒处理。装卸、存管、操作等人员,做好严格个人防护,作业结束立即进行清洁消毒。做好重点场所日常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

四、物流保障

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统筹,交通部门牵头,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邮政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负责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一)实施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度。由交通、公安部门联合印制《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设置应急运输专用通道,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优先、快速、免费通行。运送肉蛋奶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入市“全天24小时不限时、不限路线”,保障市内及封控、管控区域内正常生活供应。

(二)合理设置物资中转站。依靠周边物流园区、高速服务区,设置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所,需跨区域设立的,协调相邻市县给予支持。及时向社会公告,为货车司机转运接驳提供场所、休息及防疫服务。严格中转站工作人员管理,每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强化中转站物资和环境消毒。

(三)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重点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承诺的基础上,报指挥部建立企业“白名单”。对进出全域封闭城市内物资中转站点的重点企业货车司乘人员,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情况下,实行“白名单”管理模式。

(四)做好物流快递人员核酸检测服务。合理设置快速核酸检测点,增加检测设备和人员,为物流快递从业人员提供免费快速核酸检测服务。核酸检测结果要优先快速上传至平台,实现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快速检测、快速分流。建立较为固定的物流快递人员数据库,平时加密筛查,应急状态下可迅速投入工作,保持物流快递工作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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