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参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应为各学科或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的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
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教育教学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成果也可申报。
参加2009年度评选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6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
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教育教学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成果也可申报。
参加2009年度评选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6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
二、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二份。申报者从附件下载申报书电子文本填写、打印、装订,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打印。电子文本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交。
(二)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作品原件1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USB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上报的材料按要求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四)申报者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材料。评审结束后,除硬件及论文、著作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二)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作品原件1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USB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上报的材料按要求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四)申报者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材料。评审结束后,除硬件及论文、著作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三、时间要求
申报评奖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教二楼五楼),由学校集体报送。
参评者需交纳项目评审费,论文类100元,著作类120元,应用成果类160元。
参评者需交纳项目评审费,论文类100元,著作类120元,应用成果类160元。
详细内容和申报书见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0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