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宣讲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宣传部 编辑发布:宣传部 日期:2019-10-11 设置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按照校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党委讲师团成员深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宣讲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宣讲时间:201910-11月,具体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与党委讲师团联系人协商后确定。

2.宣讲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新中国史

3.参加人员:各单位领导干部、师生党员、教职员工。

二、活动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将宣讲活动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单位师生员工中开展宣讲,确保宣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在校园网发布有关新闻报道。

2.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至少安排1场宣讲会,宣讲专家和主题应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宣讲选题清单》(附件1)中选择,并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宣讲活动申请表》(附件2101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承办单位如自行与宣讲专家联系,也请告知本次活动联系人进行备案,由于宣讲专家资源有限,将以联系顺序或邮件顺序优选安排宣讲活动。

联系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晓

联系电话:0371-86608876

电子邮箱:yx8142@126.com

 

附件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宣讲选题清单.doc

附件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宣讲活动申请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9101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