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宣传部 日期:2018-08-12 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教人社函〔2018〕377号)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全校专任教师和教研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教育厅分配我校先进集体推荐指标1个,优秀教师推荐指标3个。其中优秀教师另推荐备选人员3名,均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指标情况,此次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优秀教师;先进集体按照推荐评选条件由各单位自主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优秀教师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20(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108室),具体材料如下: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人事处制,校内评审用)、《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人事处制,校内评审用),一式2份。

2、附件材料(身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业绩一览表中所列科研项目、获奖、专利情况原件、复印件;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收录分区证明等);

四、有关要求

此次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推荐工作时间安排紧急,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在推荐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绩业绩,按照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负责地推荐候选人。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63556050.


附件: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2.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rar


                              人事处

                                      201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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